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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文件
 
京西发〔2012〕11号
 
中共北京市西城区委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统筹辖区发展规范日常管理的指导意见
 
(2012年5月21日)
 
  为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夯实社会建设基础,推动实现西城区社会服务管理“全响应”,根据北京市“十二五”时期体制改革规划提出的创新社会管理体制机制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积极发挥街道在统筹辖区发展中基础性作用的相关要求,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创新社会服务管理体制机制的新要求,促进行政资源有效整合,切实提高政府公共服务效能和社会管理水平,为构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全响应”社会服务管理工作体系,推进“活力、魅力、和谐”新西城建设提供体制机制保证。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明确街道职责定位,理顺街道与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关系,完善“全响应”沟通联动、统筹公共服务、工作准入、考核监督、财政管理、共驻共建、区域化党建协调等工作机制,强化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主体地位,强化街道公共服务职能,强化街道统筹辖区发展能力,加快推动基层社会服务管理精细化、标准化、日常化,形成社会服务管理“全响应”模式。
  三、理顺关系,强化街道社会服务管理主体地位
  (一)进一步明确街道的职责定位
  根据全区“三定”工作要求,统一街道工作职责、工作机制和内设机构设置。街道工委是区委派出机构,是街道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街道办事处是区政府的派出机关,对辖区内城市管理、社会管理、社区建设、居民工作等方面行使组织领导、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行政管理职能。街道的主要职责定位是根据区委、区政府授权,做好统筹辖区发展,监督专业管理,组织公共服务,指导社区建设工作。
  (二)进一步规范街道与职能部门派驻机构的关系
  区政府职能部门派驻街道的劳动保障服务站、司法所、统计所,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实行属地管理。职能部门负责派驻机构的人员编制和业务工作指导;街道负责对派驻机构的日常工作、队伍建设、纪检监察和人员考核任免进行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调配。所需经费列入街道财政基本需求。涉及各职能部门专项编制工作人员的招录、考核、任免、调离或转任其他工作岗位时,其所在街道应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
  派驻街道的城市管理监察分队,实行双重管理。按照专业管理、适度放权的原则,加强街道办事处对城管分队的统筹调度,城管分队接受街道的工作安排和工作考核。城市管理监察大队和街道办事处要加强合作,不断探索、创新模式,建立长效机制,努力解决城市管理中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进一步推进专业管理部门管理到位
  园林绿化、环卫、房管、市政等部门要根据基层服务管理工作需要,加快推进专业化管理进程,实现“条专到底”。街道对各专业管理部门的日常服务进行监督。
  (四)进一步完善地区管理委员会制度
  各街道要健全地区管理委员会制度。地区管理委员会在街道工委、办事处的领导下,负责统筹、组织、协调辖区内各组织和单位对促进地区发展和需跨部门协作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协商。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国税所、地税所、房管部门、卫生监督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城市管理监察分队、防火办、交通大队、街道层面功能街区建设管理机构和驻区有关单位的负责人要参加所在街道的地区管理委员会(业务涉及多个街道的单位,要确定专人分别参加有关街道的地区管理委员会),共同参与地区管理,并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四、创新方法,强化街道公共服务职能
  (一)加强协调,确保服务落地
  依据《北京市社区基本公共服务指导目录(试行)》,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街道要加强对社区公共服务的组织协调,了解群众的服务需求,调查辖区服务资源,定期听取居民对社区基本公共服务的意见,牵头组织社区群众代表、驻区单位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等对职能部门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和评议。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制定推进计划,完善政策措施,加强行业监管,促进各项服务的落实。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统筹作用,搭建工作平台,加强沟通联络和督促检查,协调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
  (二)整合资源,优化服务方式
  街道要以便民利民为核心,按照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总体要求,进一步完善街道公共服务大厅建设,推行窗口综合受理、首问责任制、免费代理代办和“一站式”服务,统一办理事项、统一业务流程、统一服务标准。未设立公共服务大厅的街道要尽快完成街道公共服务大厅建设。同时加强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建设,因地制宜拓展和增加便民服务项目。进一步规范社区服务站建设,坚持以民生服务和智能服务为导向,优化服务提供方式和流程,推动行政服务、公共服务、社会服务、公益服务延伸到社区,实现区、街、社区三级为民服务网络联通、业务联办,满足辖区单位和社区居民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
  五、完善机制,增强街道统筹辖区发展能力
  (一)完善“全响应”沟通联动机制
  1.三级联动,合力响应民需。深入开展“访民情,听民意,解民难”工作,着力完善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的社会服务管理响应链,建立规范有效的信息采集体系和社情民意处理、研究机制,建立健全社区(楼宇)、街道、区级部门协调联动、相互衔接的运行机制,让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最紧迫的问题能够制度化、日常化。
  2.完善平台,推进互联共享。加强统筹,整合各类服务管理资源,推进集社会服务、行政服务、城市管理、社会管理于一体的区级“全响应”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枢建设,在街道建立“全响应”社会服务管理指挥中心,逐步完善不同层级服务中心、服务管理机构和部门之间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的服务管理体系。
  (二)完善工作准入机制
  1.健全制度,实施工作准入。区属各职能部门和其他有关单位,凡拟在街道、社区设立各种临时机构、办公场所、增派工作人员,增加工作任务、增设评比考核项目的,均需报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通过区委、区政府有关会议审批。
  2.规范整合,实施人员准入。加强对职能部门、群团组织派驻街道、社区协管员的统筹和规范,坚持“街道统筹管理,部门业务指导,严格总量控制,规范待遇水平”的原则和部门管事、街道管人、社区履职的构架以及因事设岗、一岗多责、按岗定员的管理模式,对社区各类协管员进行配置与规范整合,实现责权利统一。
  (三)完善考核监督机制
  1.实施双向考核。在原有全区督察考核及职能部门考核街道的基础上,修订完善区街考核系统,建立街道对职能部门履职情况评价机制,形成区、街、社区社会服务管理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区督察考核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对政府各相关职能部门、街道实施统一的年度考核。
  2.注重社会评价。提高社区居民、社会单位对政府职能部门服务评价的参与度,除各职能部门和街道互评外,加大社区、群众、驻区单位等服务对象的满意度权重。年度考核和社会评价的综合结果作为区委、区政府对各职能部门、街道奖惩和相关人员考核、任免、调动、奖惩的重要依据。各街道要充分依托社区代表会议等载体,对街道职能科室、职能部门派驻街道机构和各社区服务群众的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四)完善区街财政管理体制
  进一步发挥街道在服务区域经济发展、改善服务环境、培育稳固税基、加强税源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街道服务辖区经济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按照财权与事权相结合,激励与制约相结合,公平与效率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科学、合理、公平地确定区街事权与财权,为街道履行职责建立有效的财力保障。相关职能部门延伸到街道的工作所需经费,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的原则,列入街道相应支出需求。
  (五)完善共驻共建的社会参与机制
  1.完善机制,加强培育指导。充分发挥街道的社会服务管理职能,对社区的发展进行全面规划,积极培育和发展社会组织,加强对社会组织发展的指导和服务,完善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机制,推进政府部分社会服务管理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
  2.激励带动,推动社会参与。加快构建和完善社会服务管理公众参与体系,完善公民和社会单位有序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机制。鼓励引导驻区单位开展共驻共建,依托社会建设专项资金,建立长效的资源共享奖励机制,推动社会责任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密切协同、公众有序参与、多元共建共享的社会服务管理氛围。
  (六)健全区域化党建工作协调机制
  进一步发挥街道工委地区领导核心作用,强化街道工委统筹地区的发展能力,引导街道与辖区内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个体私营企业、各类社会组织建立协调联动和共驻共建机制,推动实现社会服务管理“全响应”。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
  进一步加强街道统筹辖区发展基础性作用工作,是提高全区社会服务管理水平的基础工程,是全面推进各项事业的重要任务。区委、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要认清形势、顾全大局,各司其职、紧密配合,统筹规划、扎实推进,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各部门、各街道要进一步转变工作方式,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和执法水平,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改进领导方式,提高政策水平和管理能力。区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切实担负起此项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
  (二)明确责任,密切配合
  区司法局、区人力社保局、区统计局、区城管监察大队等有派驻街道机构的职能部门要由党政一把手亲自挂帅,组织精干的工作班子,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按照相关程序,抓紧落实。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梳理工作事项,制定专业管理规范,与街道做好对接。各街道要完善职责调整后的各项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科学性。区委宣传部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进一步加强街道统筹辖区发展基础性作用工作的重要意义、目的和措施,营造有利于工作推进的舆论氛围。区人力社保局、区编办要结合新三定方案的制定,根据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职责,落实好有关工作责任。区财政局要做好相应的经费预算调整工作,保证经费及时到位。区督察考核领导小组做好实施双向考核的相关工作。全区上下要统一思想,同心协力,确保工作顺利进行,取得实效。
  (三)服从大局、严格纪律
  各相关部门、各街道要树立大局意识,在推进过程中要严格组织纪律,涉及人员调整的,要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在新的工作机制尚未正式开始运行前,原有的工作机制不能停止运行,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要做到思想不散,秩序不乱,工作正常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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