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15年1月15日在北京市西城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院长 蔡慧永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西城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
2014年的主要工作
2014年,我院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市高级法院的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截至12月20日,受理案件39264件,同比上升 16.4%,审结38829件,同比上升17.9%,法定审限内结案率达99.6%。
一、发挥审判职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年来,我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依法审理各类案件,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建设法治国家、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期待,为区域和谐稳定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一)依法审理刑事案件,推进平安西城建设
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30件,判处罪犯1263人。一是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妨碍社会管理秩序的刑事犯罪,审结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十人团伙跨省特大走私象牙案、程某某等在天安门地区寻衅滋事案、焦某通过网络非法买卖枪支案等共计339件判处罪犯421人,有力维护了区域社会和谐稳定。二是严厉打击抢劫、故意伤害等暴力犯罪和盗窃、抢夺、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共审结上述案件513件,判处罪犯625人,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三是依法惩治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犯罪案件33件,判处罪犯48人,体现了党和国家坚决惩治腐败的决心。四是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121名被告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宣告缓刑或免予刑事处罚289人。加强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和审判工作,探索心理疏导干预机制,定期开展缓刑少年犯判后回访及座谈活动,未成年人犯罪非监禁刑适用率达32%。
(二)高效审理民商事案件,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全年审结各类民商事案件26548件,标的额总计78.2亿元。一是着眼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审结涉及食品药品、教育培训、物业服务、供热纠纷案件4923件,切实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审理婚姻家庭继承案件3116件,医疗纠纷案件159件,相邻关系纠纷案件149件,促进家庭和睦、社会和谐;审结劳动争议案件1229件,兼顾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贯彻落实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假一赔三”的规定,依法审理冯某诉姚明广告代言虚假宣传案等消费者维权类案件29件。二是着眼于营造良好金融法治环境,全年审理金融借款、银行卡纠纷、融资租赁、证券和票据纠纷等金融案件共计7010件,同比上升11.3%,有力维护了金融秩序;金融街人民法庭开始收案运行,进一步提升了金融审判专业化水平;发布银行卡审判白皮书,主动为银行及其监管部门提供金融风险防范法律建议,有效发挥了司法的预警作用;审结涉企业股东权益、公司清算案件142件,出版《公司法典型案例与裁判解析》一书,引导市场主体不断树立规则意识和诚信意识。三是着眼于服务“文化兴区”战略,妥善审理“打开音乐之门”商标权纠纷等知识产权案件共计728件,继续开展“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行动”,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提供司法保障。
(三)妥善审理行政案件,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全年共审结各类行政案件579件。一是严格行政行为合法性审查标准。对各类被诉行政行为依法判决撤销、确认违法或无效,以及判决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共46件,占已结案件总数的8%。二是加大行政纠纷化解力度。在案件审理中,促进行政机关完善行政行为,引导行政相对人正确认识权利义务,推动行政纠纷实质性化解,行政案件撤诉率达 44.5 %。三是完善沟通协调机制。与区政府签署《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框架协议》,搭建司法行政业务沟通新平台;落实行政负责人出庭工作,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等媒体多次对区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多名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进行了专题报道,展现了法治西城的良好形象。
(四)创新执行工作手段,努力实现胜诉权益
全年共执结各类案件10666件,执行总标的额22.5亿元。一是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集中执行活动。对100件涉民生案件的113名申请执行人集中发还案款179.2万元,最大限度地实现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二是严厉打击规避、抗拒执行行为。在依法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的基础上,综合运用公布失信名单、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罚款、拘留等惩戒措施,促使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债务,坚决依法制裁规避执行、妨碍执行等行为。全年公布失信人名单998人次,限制出境218人次,限制高消费500人次,对 21人采取罚款、拘留措施,有效维护了法律权威。三是加强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集成远程指挥、信息公开、信用惩戒等功能,并率先在全市法院完成了单兵演练、异地指挥工作,为规范执行工作、提升执行效率奠定了扎实的基础。稳步推进网络司法拍卖工作,启动多起标的总额达16.9亿元的涉案财产网络竞拍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拍卖工作的公开化和规范化。
二、坚持首善标准,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一年来,我院坚持首都意识、首善标准,充分发挥司法在推进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作用,主动作为、主动对接,努力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是建立服务大局新机制。制定《关于服务区域产业优化升级、支持重点功能区建设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的意见》、《重点案件管理制度》等规范性文件,为涉市、区重点工程的审执工作提供政策支持,增强服务大局工作的预见性。建立党组成员联系“7+2”机构制度,加强与区域重点功能区的沟通联系,协调审执工作与行政工作的对接问题,增强服务大局工作的主动性。将督查办更名为外联办,在进一步做好代表、委员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加强与辖区内各委、办、局、街道和重点功能区建设指挥部的联络,在法院与辖区单位之间建起信息沟通的快速通道,增强服务大局工作的系统性。
二是依法保障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顺利进行。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注重法制宣传、教育疏导和各方协调,开展“涉民生工程拆迁‘排阻清障’专项行动”,妥善处理涉棉花片危改、百万庄棚户区改造、实验二小扩建、儿童医院血液中心项目等一批重大民生案件。围绕保障区域产业功能优化升级,依法办理广安一期工程等涉重点功能区建设的案件,审结涉动物园天皓成等批发市场摊位租赁纠纷375件。围绕保障“服务立区”战略,统筹全院资源,依法推进涉十七部委旧城区改造、国家发改委项目、金税工程等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为上述工程的及时开工奠定扎实基础。
三是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区关于做好全国“两会”、十八届四中全会、APEC峰会期间安保维稳工作有关会议精神,进一步开展重大疑难案件和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工作,制定化解稳控方案和紧急情况处置预案,确保矛盾的及时、妥善化解。加大立案审查工作,稳妥处置一大批涉政治、政策、群体敏感因素的纠纷。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努力探索“诉访分离”工作机制,通过最高法院远程视频接访办结34件,有效控制了越级访数量。加大积案化解力度,共化解最高法院登记涉及我院的21件涉诉信访案件,将矛盾纠纷牢牢地吸附在本院,就地化解在基层。延伸审判职能,全年向辖区各机关、企业发出司法建议48份,助推区域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年来,我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司法改革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 确定试点部门,主动探索、积极尝试,为下一步全面推行司法改革工作做好了准备,打好了基础。
一是主动试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按照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我院成立司法改革工作小组,制定改革试点方案,并于8月中旬获得市高级法院批准,成为全市首批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按照逐步推开、稳妥进行的原则,确定刑一庭、金融街人民法庭两个部门,分别试点审判团队办案模式和主审法官负责制;明确庭长、审判长、主审法官、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权限,量化各类人员的工作任务,初步建立了绩效考核制度、案件评查制度、工作留痕制度等配套措施。试点运行以来,审判效率明显提高, 刑一庭法官月人均办案54.5件,与改革之前相比,上升60%;金融街法庭法官月人均办案62.8件,比商事审判部门法官平均结案数高98.7%。
二是不断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做深做实诉调对接机制平台的基础上,确定“大立案、大速裁、大调解和专业化审判”的整体工作布局,加快“立案、诉服、速裁、诉调”一体化推进进程,按照“早、专、实”三字方针,全面加强以裁判为核心的矛盾纠纷预防化解综合机制建设。成立全国法院首家司法指导中心,为群众提供法律公益服务对接、纠纷解决引导和司法教育培训等多种服务。全年通过速裁程序审结案件3877件,平均审理时间为21.5天;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化解劳动争议、医疗纠纷、金融纠纷等各类案件2710件,适用司法确认程序819件,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纠纷1560件,开展赵海志愿者服务队“法律诊所进社区”活动346次,指导调解562次,切实做到了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初始化解。9月28日,在我院承办的中国调解高峰论坛上,与会领导和专家学者对我院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成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是全面推进司法公开工作。落实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要求,全年上网公开裁判文书6267份,公开率达到84.4%;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工作,7月1日至今,对立案、分案等13个节点做到依法、及时公开,共发布审判流程信息79513条;积极筹备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对未实际执结案件进行全面清理和数据录入,为执行信息全面公开工作奠定了扎实基础。努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拓展12368人工语音服务平台功能,设立咨询法官和坐席员专门负责接听、解答当事人来电,自10月运行以来共接听电话291人次,有效解决了当事人反映强烈的“找法官难”、“咨询难”问题;完善网上预约立案工作,受理网上立案482起,进一步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开展重大典型案件的微博直播、庭审视频直播63次,召开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劳动争议调处对接机制等新闻发布会5次,在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各类媒体上发文5000余篇,主动向社会展现庭审活动的过程和审判调研的成果,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作风建设,打造过硬司法队伍
一年来,我院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载体,通过强化队伍思想引领、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创新文化建设载体,不断提升队伍的正规化、职业化、专业化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区委有关要求,及时清理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坚持开门搞活动,共收集整理意见建议356条,并采取了一系列整改举措,实现了教育实践活动的各项预期目标。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同时,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做实自选动作。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启动伊始,我院立即召开了全院大讨论活动,引导全院干警就区域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以及我院今后的工作定位、发展目标、实现路径、行动方案开展了深入讨论。通过讨论,全院干警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方向和首善法院定位有了更明确的认识,进一步统一了思想、凝聚了共识,为我院依法履职奠定了思想基础。
二是继续优化审判资源配置工作。按照审判资源向一线倾斜的原则,在深入分析区域资源禀赋和我院案件特点的基础上,制定《关于优化审判资源配置的工作方案》,并于7月底完成了机构职责调整和人员优化配置工作,涉及16个一线部门和10个二线部门,共计180人,人员调整面达到了30%。通过调整,理顺了审判权运行衔接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了两院合并以来,始终未能彻底解决的机构整合融合问题,全面优化了审判布局和资源配置,同时也为干警的成长、交流搭建了良好的平台。
三是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明确各级履职责任,加强对党组班子、中层干部和党员的监督和管理。出台《关于加强党组班子建设的意见》,对党组成员勤政廉政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加强对中层干部、支部书记履职能力的培训,利用五个周末组织中层干部进行集中学习培训,进一步强化中层干部的管理意识和领导能力;制定《中层正职问责办法》、《关于年度考核基本称职不称职等次的评定办法》等,进一步细化了对各级主体的管理和问责机制,取得了层层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初步成效。创新执纪问责方式,深入整治“四风”问题。制定并实施了《关于加强审判执行案件督查、评查的若干规定》、《关于司法作风检查工作制度》、《工作人员考勤管理办法》等一批文件,加大了日常巡查、审务督察、案件评查力度;在院网设立风纪曝光台,对考勤、着装等司法作风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实名通报,起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出台《规章制度备案评估的规定》,明确由监察室对规章制度实施情况进行跟踪、评价和反馈,确保了制度的科学性和执行力。
四是努力营造法院干警精神家园。成立文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创新文化建设方式,明确“八个一”载体,充分利用阳光大厅、电子显示屏、院网院刊等宣传阵地,打造形式多样、立体生动的文化建设平台,努力营造积极向上、催人奋进的法院文化氛围。在首个国家宪法日开展初任法官向宪法宣誓等一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法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制作《胡同法官》展板和短片,宣传亲民型法官赵海一心为民的感人事迹;结合金融街人民法庭的收案运行,组织媒体集中报道我院专家型法官刘建勋公正司法的良好形象。通过发挥典型引领作用,进一步凝聚建设法治西城的正能量。
五、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改进各项工作
一年来,我院把主动接受各界监督作为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的主要动力,不断拓展接受监督的方式方法,全面改进各项工作。
一是积极主动接受人大监督。坚持重大事项向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制度,去年8月,我院就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实施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报告。不断创新代表视察联络工作,找准人大代表的职业、专业、行业特点和法院专业化审判之间的结合点,听取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去年上半年,市人大代表团到我院专题调研医患纠纷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共邀请代表旁听各类案件11次,邀请代表视察座谈5次,参与信访听证1次,参与被执行人谈话工作1次,办理代表建议1件。
二是依法接受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积极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加强对司法活动监督的要求,与区检察院会签《关于加强民事诉讼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加强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实施细则》、《涉法涉诉信访矛盾化解联动机制实施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明确和细化民事审判执行工作的监督方式、监督范围和监督手段,确保民事审判执行权的科学规范运行。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7次邀请检察长列席审委会。
三是深入推进人民陪审员工作。充分发挥陪审员的参审作用,全年适用普通程序审结案件8331件,其中陪审员参审7851件,一审案件陪审率为 94.2%。充分发挥陪审员的专业优势,根据陪审员的专长特点,建立专业化陪审员库,在审理医疗、劳动争议等民生案件,以及知识产权、金融纠纷等专业性较强的案件时,从专业化库中随机抽取具有相关知识的陪审员参审,进一步提高了案件质量。充分发挥陪审员的桥梁作用,主动邀请陪审员参与立案前调解、庭后调解、被执行人谈话等各项工作,增强了当事人对裁判工作的理解和信任,有效促进了矛盾纠纷的化解。
一年来,随着各项工作的深入推进,我院的审判、执行和队伍建设取得了新的进步。2014年,赵海法官荣获“全国普法先进个人”、“最美北京人”等一系列荣誉称号,刘建勋法官荣获“全国优秀法官”以及“北京市审判业务专家”荣誉称号,赵海志愿者服务队被评为“首都学雷锋志愿服务示范站”。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真诚关心、鼎力支持的结果,也是各位人大代表监督、理解、信任和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法院全体干警向各位代表和社会各界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报告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院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不足。主要表现为:一是面对法治中国建设的新要求,推进司法改革工作的思想准备、理论准备、物质准备还不够充分;二是面对区域功能定位的新变化,司法保障发展、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三是面对落实八项规定精神、转变作风的新常态,个别干警的为民意识需要进一步强化,司法作风需要进一步转变;四是面对审判任务繁重、队伍人才流失的新情况,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需要进一步创新,职业保障机制需要进一步健全。对于上述问题,我院将切实采取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2015年的主要任务
各位代表,2015年,是全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我院将紧紧依靠区委领导,结合首都特别是区域功能定位的变化,围绕全区的工作主线,进一步牢固树立首善意识、法治意识、大局意识、底线意识,积极稳妥推进司法改革工作,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区域全面深化改革、实施“服务立区、金融强区、文化兴区”战略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发挥审判职能,服务区域发展大局
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积极开展刑事速裁程序试点工作,促进平安西城建设。妥善审理涉及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环境治理、民生改善的民商事案件,为区域功能调整、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对文化建设的规范、引导、促进和保障作用,促进科技创新和文化创新。积极应对行政案件集中管辖试点改革,妥善做好转型过程中的行政审判工作。依法处理辖区重点功能区建设中出现的各类行政、执行案件,保障首善之区建设的顺利推进。
二、进一步推进司法改革,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按照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总体部署,主动探索,认真落实改革任务。进一步推进我院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工作,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落实谁办案谁负责。明确各类人员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为探索完善法院人员分类管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健全内部监督机制,建立法院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 “大立案、大速裁、大调解和专业化审判”工作格局,健全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提升审判执行工作的专业化水平。继续推进裁判文书公开、审判流程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三、进一步拓展司法为民,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积极探索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充分保障当事人诉权。充分发挥信息技术手段在司法便民中的作用,依托“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移动诉讼服务、移动案件查询应用程序、网上立案系统、12368人工语音平台等载体,满足不同群体的司法信息需求。进一步提升执行工作信息化水平,综合运用网络查控、执行公开、信用惩戒等措施,努力破解执行难问题。利用新闻发布会、微博访谈、庭审直播等形式,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探索建立法官以案释法制度,继续开展赵海志愿者服务队“法律诊所进社区”活动,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四、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司法能力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全院干警深刻认识和把握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深刻认识和把握人民法院在推进法治国家建设中肩负的重要职责。切实做好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改工作,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完善司法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升司法能力。继续加大以赵海、刘建勋为代表的优秀法官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典型引领和示范作用,增强队伍凝聚力。严格落实从严治党八项要求,积极创新党建模式,以党建带队建促审判,不断增强党建工作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五、进一步主动接受监督,不断改进自身工作
自觉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依法主动向人大报告工作,不断提高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质量。继续落实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视察、旁听庭审等工作。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保障公民陪审权利,扩大参审范围,提高人民陪审制度公信度。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面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目标、新任务,我院将在区委的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区政府、区政协以及各位代表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奋发有为、扎实工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建设“活力、魅力、和谐”新西城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 词 解 释
1、审结案件数。2014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39264件,旧存2256件,审结38829件。审结的各类案件构成情况如下:
2. 法定审限内结案。刑事、民事和行政诉讼法都规定了案件的审理期限。如《民事诉讼法》将案件的审理程序分为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简易程序案件的法定审理期限为不超过3个月,普通程序的法定审理期限为不超过6个月。法定审限内结案是指在上述两种程序的期限内审结案件。
3. 最高法院指定管辖的十人团伙跨省特大走私象牙案。该案由最高人民法院指定区法院管辖。吴某某等10名被告人非法从事象牙制品的收购、运输和出售,犯罪行为跨越福建、河北、广东、天津四省市,案情复杂,涉案象牙制品价值逾千万元,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巨大。
4. “打开音乐之门”商标权纠纷案。北京音乐厅在1992年至2002年间由塞洛公司承包经营,原告钱某在承包经营期间出任北京音乐厅法定代表人。在此期间,北京音乐厅举办了“打开音乐之门”等系列音乐活动,在北京地区享有较高知名度。2002年钱某因职务侵占罪获刑,2006年提前释放。2006年钱某申请“打开音乐之门”注册商标,于2011年取得该商标所有权。在此期间,北京音乐厅恢复“打开音乐之门”系列音乐演出活动,在北京地区有持续影响力。原告钱某认为北京音乐厅举办“打开音乐之门”活动侵犯了其商标专用权,故诉至区法院请求维权。区法院经审理判决驳回钱某的诉讼请求。
5. 《银行卡审判白皮书》。区法院于2014年11月4日召开《银行卡审判白皮书》发布会。《银行卡审判白皮书》通过对2005年至2013年期间审理的18700余件涉银行卡纠纷案件进行统计分析,通过大量的数据揭示了银行卡纠纷所蕴涵的商业风险,也暴露出商业银行在管理中的薄弱环节。通过司法指导,有助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和持卡人的金融行为,提升商业银行风险防范能力和服务水平,促进区域金融行业有序发展和管理创新。这是区法院继2012年发布《个人消费贷款审判白皮书》之后,再次发布银行卡类审判白皮书。新华社、法制日报、北京日报等十多家媒体就本次发布会进行了报道。
6. 《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框架协议》。2014年4月17日,西城区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会在区法院举行。会上,区政府和区法院签署了《西城区人民政府与西城区人民法院建立司法与行政良性互动机制框架协议》,明确了完善司法建议落实反馈制度、完善联席会议制度、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建立督查考核机制,以及法院参加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起草、调研、论证和备案审查工作等内容。
7. 执行指挥中心。为贯彻落实北京高院关于构建快速统一联动的全市法院一体化执行指挥体系的要求,区法院于2014年7月22日完成执行指挥中心建设,实现了与市高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互联互通,接受高级法院执行指挥中心的统一管理、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并率先在全市法院系统完成执行单兵系统实操演练和异地远程指挥。执行指挥系统具备远程指挥、节点控制、信息公开、信用惩戒、信访管理、监督管理、绩效考核、决策分析等功能。执行指挥中心的建成使用,进一步提升了区法院执行工作的信息化、公开化和规范化水平。
8. 党组成员联系“7+2”机构制度。为更好地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区法院建立了党组成员联系“7+2”机构制度,即由区法院党组成员分别固定联系七个区建设指挥部,由外联办固定联系区重大办和区环境办两个办公室。通过开展调研预警、案件督办、统筹协调、司法建议等工作,为辖区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9. 最高法院远程视频接访。为进一步拓宽信访渠道,方便人民群众申诉信访,减轻人民群众负担,最高人民法院于2014年4月份发布《最高人民法院远程视频接访规则》,要求在全国法院建立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该系统通过同步视频接访的方式,由信访当事人、责任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三方参与,信访当事人在远程视频端向最高人民法院接待法官陈述申诉理由,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处理。区法院于2014年6月份完成系统建设并迅速投入运行,2014年共安排视频接访42人次,居全市法院第一。
10. 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共北京市委关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对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作出了重要部署。2013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下发了《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方案》,在全国9个地方法院开展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试点工作。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14年6月份发布《关于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北京开展首批改革试点工作,区法院是首批改革试点单位之一。改革的总体目标是:遵循司法规律,着力解决审判分离、权责不明等问题,落实审判责任制,理顺审判权、审判管理权与审判监督权的关系,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健全完善权责统一、权责明晰、管理有序、监督留痕的审判权运行机制。
11. 审判团队办案模式和主审法官负责制。审判团队办案模式和主审法官负责制是两种审判组织运行模式,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区法院刑一庭试点审判团队办案模式,组建2个审判团队,每个审判团队由1名审判长、1名独任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2名书记员组成。根据2014年的收案数量测算,预计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将达到450件左右。区法院金融街人民法庭试点主审法官负责制,组建6个审判单元,每个单元由1名主审法官、1名法官助理和2名书记员组成。根据2014年的收案数量测算,预计2015年受理案件数量将达到7000件。
12. “早、专、实”三字方针。区法院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工作方针。“早”,是指通过巡回法官诉前进社区,进行现场调解、指导调解,促进矛盾纠纷的源头化解;通过速裁法官进立案的快调快审,促进简易小额类案件的快速及早化解;通过立案法官的立案调解、委派调解、邀请调解,促进敏感案件和常规案件的诉前分流化解。“专”,是指成立专门的诉调对接机构,结合专业化审判工作,建立健全类型化调解机制,加强专业行业调解组织与专业化审判的对接,推动诉调对接机制的深入发展。“实”是指,做实做强已有的医疗纠纷“三位一体”解决机制等一批成熟的工作平台,完善工作保障机制,实现资源配置的精细化,力争更多纠纷的实质性化解。
13. 司法公开三大平台。2013年11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提出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建设,使司法公开三大平台成为展示现代法治文明的重要窗口、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重要手段、履行人民法院社会责任的重要途径。通过全面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切实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14. 12368人工语音服务平台。2014年6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深入整治“六难三案”问题加强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通知》,要求普遍开通12368诉讼服务热线,依托移动互联网延伸热线功能,构建与网上服务平台、诉讼服务大厅互联互通的移动通讯服务平台,为群众快捷便利地提供各类诉讼信息服务。北京法院12368人工语音诉讼服务平台在前期试运行的基础上,于2014年12月1日正式开通。平台由北京高院总平台和各法院分平台组成,由咨询法官和坐席员为社会公众和当事人提供诉讼咨询、联系法官、查询案件、举报投诉、意见建议等5类便捷、高效的一线通诉讼服务。
15. 文化建设“八个一”。区法院文化建设的八个载体,即创建一个文化学习日、通过一间阳光大厅集中展示取得的成绩和积累的经验、打造一个法官俱乐部、设立一间党建荣誉室、办好一个官方微博文化站、在《西城法官》开辟一个“平安西法”专栏、形成一套文化建设保障制度、培育一支西法文化骨干队伍。
16. 刑事速裁程序。2014年6月27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授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部分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的决定》,授权最高人民法院在北京等全国18个地区开展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试点工作。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被告人自愿认罪,当事人对适用法律没有争议的危险驾驶、交通肇事、盗窃、诈骗、抢夺、伤害、寻衅滋事等情节较轻,依法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或者依法单处罚金的案件,进一步简化刑事诉讼法规定的相关诉讼程序。试点期限为二年。
17. 立案登记制。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改革法院案件受理制度,变立案审查制为立案登记制,对人民法院依法应该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保障当事人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