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 研究《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事项
发布时间:2019-06-13
2019年5月15日下午,区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等事项,区委副书记、区政府党组书记孙硕主持会议。
会议研究了《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会议指出,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是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要求的重要改革举措,是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和治理的重要基础工作。制定《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是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国有资产重大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有利于加强人大国有资产监督职能、提高政府国有资产管理能力、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实现国有资产治理现代化,使国有资产更好的发挥效益、造福人民。会议要求:(一)提高认识。全区各部门要从讲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部署及区委工作要求上来,合力做好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二)细化措施。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细化制定本部门具体工作措施,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区财政局要充分发挥工作小组办公室作用,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的沟通协商,及时通报有关情况,优质高效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他子报告编制部门要全程参与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各环节工作,按时到会听取意见、认真回答询问,并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审议意见落实工作。(三)做好报告前期准备工作。全区各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夯实数据基础,切实摸清家底,建立健全本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机制;要积极配合牵头部门,及时、准确、完整提供本部门本系统管理和使用的国有资产现状及管理情况,为区政府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好国有资产报告制度提供坚实基础。会议决定, 区财政局要根据会议意见,对《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