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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西城区2016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7-07-17
 
 
一、审计工作的组织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北京市审计条例》和《西城区预算监督条例》的规定,区审计局对2016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以推动首都核心区建设为目标,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重点关注财政管理质量、部门依法履职、民生资金使用、重点项目建设等情况。本次共组织开展审计项目49个,涉及一二级预算单位或资金使用单位85个。
审计工作呈现四个特点。一是从国家治理角度把握审计方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审计工作纳入党和国家治理体系,要求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本次审计落实全会精神,拓宽工作视野,着力关注宏观政策落实效果,首次将京津冀协同发展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审计范围。着力关注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和职责履行情况,揭示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问题。着力关注涉民事项和惠民工程完成质量,促进问题整改。二是从全面覆盖角度规划审计对象。2016年是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的第一年。我们结合审计“十三五”规划,提出了在全区实现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工作思路。从主要职责、重点资金、所属单位角度,按照“有重点、有步骤、有深度、有成效”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与审计全覆盖相适应的工作机制。三是从促进管理角度深化审计内容。重点评价各部门、各单位主要业务工作质量和专项资金使用效果。检查部门职能完成、国有资产管理、存量资金使用等情况。每个审计项目均抽查专项资金的绩效情况,做到“逢审必问效”;对于存在绩效问题的,通过联合监督机制,做到“无效必问责”。注意发现和分析财务收支问题所反映出的制度建设、规则制定、业务管理等方面的漏洞,达到处理一个问题,规范一类工作的目的。四是从集约数据角度加强审计分析。继续开展联网审计试点工作,扩大试点范围。通过法规指标、专家经验和历史案例形成分析模型,标准化地进行财政大数据分析,形成疑点,下发各审计组进行现场核实,汇总后统一定性处理。逐步形成“集中分析,分散核查,统一处理”的审计组织新模式,规范执法行为,提高工作效率。
二、预算执行的总体评价
2016年度,全区财政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良好。主要表现在,一是完成财政收入调整任务。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138061万元,完成区人大常委会批准年度调整预算任务4100000万元的100.93%。财政收入受“营改增”等政策性减收效应影响明显。二是财政支出倾向民生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260851万元,主要用于城乡建设、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其中,主要专项支出包括菜园街及枣林南里棚改项目、大栅栏北京坊项目、简易楼解危排险腾退项目、天桥盛世投资集团培育期政策性扶持项目等。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三是继续盘活使用存量资金。盘活存量资金合计1247644万元,占2015年末存量资金总额的90.19%,完成市财政局对各区政府消化存量资金90%的目标任务。存量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政府直接债务,地铁19号线征收、老楼通热方式无煤化等项目。四是财政管理加强制度引领。制订《预算编制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等4项制度,修订《区级部门预算编制管理办法》等4项制度。组织开展全区财政财务风险防控评估,各预算单位制度建设和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但是一些情况也值得关注,本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在于部门职责履行、国有资产管理、预算执行效果等方面。共查出违规金额2218.72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31409.54万元,处罚单位5个,罚款6万元,给予5个单位年度政府绩效考评审计扣分处理。
三、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
(一)全口径预算审计
1.公共财政预算
区财政局积极组织财政收入,调动街道协税护税积极性,加强重点税源企业监控,协调加大稽查补税力度,努力消化“营改增”等减收效应。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有保有压的原则,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协调发展。清理财政专户历年结余,保障重点项目建设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贯彻落实简政放权工作部署,逐步优化调整政府采购程序,强化预算单位主体责任意识。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对外出租房屋清理工作,保证疏解非首都功能任务顺利推进。但是,本次审计也发现一些问题。
一是政府投资项目预算执行率低。2016年,区财政安排政府投资项目年初预算787779.88万元,并通过政府网站予以公开,实际执行366358.38万元,执行率46.51%。其中全额未执行金额177066.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22.48%。
二是个别预算审批不严谨。2016年,申请离退休老干部活动经费256.63万元,批复金额290万元,与申报文本不符。西城区志愿者平台二期升级改造项目,2014年已安排预算34.20万元,项目未实施,2016年该单位再次申请等额预算,区财政审核不严予以批复。“《西城城市管理》杂志印刷费”等4个应实施政府采购的项目,在申报预算时选择非政府采购方式,区财政局审核不严予以批复。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6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上年结余21万元,本级收入2597万元,收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168385万元,调入资金8万元。本年支出167611万元,上解上级支出8万元,调出资金21万元。年末结余3371万元。本年收入全部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本年支出主要用于天桥演艺区北部平房区住房与环境改善项目,受壁街项目,丰盛胡同西段项目,百万庄西一路项目,手帕口南街64号土地一级开发项目等。政府性基金支出方向符合规定。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6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上年结余5900万元,本年收入30902万元;本年支出24458万元,调出资金5759万元,年末结余6585万元。主要支出方向为国有企业资本金注入23150万元,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及改革成本支出1308万元,符合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支持范围要求。
延伸审计发现, “非遗文创顺义基地二期改造工程项目”申报资金用途为工作基地建设和打造宫廷地毯精品,项目获得预算资金750万元。问题在于,一是作为预算的资本性支出,未按规定将资金记作“实收资本”。二是将其中的600万元作为华方地毯公司注册资金,与项目申报资金用途不符。三是项目中包含的外墙改造工程327.13万元、装修改造工程298.77万元、宫毯基地建设工程178.79万元,未履行招标程序。
另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自2017年起由本级编制,区审计局将在2018年实施审计。
(二)政府债务管理审计
截至2016年末,我区显性债务余额4690万元,还款压力和风险低。隐性债务余额3310930万元,同比增长67.29%,其中,保障房建设类63.2亿元,涉及3个项目;土地一级开发类46.03亿元,涉及3个项目;文保修缮类38.48亿元,涉及2个项目;棚户区改造类183.38亿元,涉及3个项目。随着一批企业实施公益性项目的深入开展,我区隐性债务规模呈扩大趋势。
(三)预算单位审计
本次对19个单位2016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占一级预算单位数量的22%,超额完成市审计局每年部门审计覆盖面达到20%的目标要求,力争利用五年的时间实现对全区一级预算单位审计全覆盖。本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责任意识不断提升,各司其职,在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和疏解非首都功能工作中发挥作用。内控制度较为健全,落实情况良好。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较为严格,绝大部分项目资金能够做到专款专用,投资见效。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1.业务工作履行部门职责不到位。一是部分低保资金发放审核不严,造成参加低保人员同时享受养老等社会保险。二是已清理腾退的人防工程中,有两处存在居住“反弹”现象。三是有4个单位折子工程或为民办实事7个项目未按计划完成。
2.国有资产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一是个别单位将自有房产、办公设备等固定资产无偿提供给社会企业使用。二是个别单位收取外单位伙食费现金15.66万元未入账核算。款项直接用于厨师工资补助、伙食费等。三是个别单位不按要求撤销所属事业单位,并继续对外提供相关服务并收取费用。四是部分单位超限额使用现金支付劳务费80.05万元,涉及32笔业务。
3.资金使用未遵循勤俭节约原则。一是1个单位以 “移动执法终端卡”名义从联通公司购置65张4G移动终端卡,合同金额39.94万元,平均6144元/卡,高于该公司同期产品资费。二是个别单位新购置的部分办公家具单价超过最高限价,合计金额63.31万元。三是个别单位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未包含财政预算规定的基础设施日常养护、设备维修项目。同年,双方又以房屋及办公设备维修为内容签订了服务合同,为此多安排资金46.94万元。另外,有6个单位在固定资产配置超标的情况下仍然新购置同类设备。
4.部门预算执行项目管理不严格。一是2个单位多编报人数申领预算资金,涉及金额25.70万元。二是因预算编制不合理或项目实施进度缓慢造成预算执行率低。涉及金额8708.98万元,平均执行率46%。三是12个单位1116.73万元各类存量资金闲置未缴回财政,影响资金使用效益。四是7个单位在对方未全部完成服务事项的情况下支付全款,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
5.项目组织不得力影响资金效益。8个单位的56个项目存在立项未实施或未达到预期目标的现象,项目资金合计2867.02万元。
(四)大额专项资金审计
本次对五类项目资金2013年至2015年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了绩效审计。从三年的资金规模看,公共文明引导员项目6514.51万元,群众体育类项目3398.89 万元,军人抚恤优待项目15394.64万元,中小学生特长兴趣培训项目市区两级6664.12万元,促进就业政策落实项目市区两级107547.75万元。审计结果表明,上述资金设立依据充分,主管部门拨款及时,项目单位资金管理规范,财务核算准确,支出程序合规,绝大部分资金实现了预期效果。但审计也发现以下问题。
在公共文明引导员项目中,一是2013年至2015年多申报人数964人,多申领预算资金1646.54万元;2013年重复申领防暑降温费4.99万元。二是2013年至2015年非文明引导员31人次领取专项补贴67.08万元。
在群众体育类项目中,一是资金使用不规范。泥浆足球项目200万元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25笔项目支出合计66.55万元未签订服务合同;在全民健身经费中列支无关费用96.26万元。二是项目绩效不明显。7个街道收到的项目资金786万元,实际执行率仅为38%,沉淀资金567万元。价值48万元的“西城区科学健身指导网络测试分析系统”,大部分功能未启用。32.18万元的健身器材闲置未使用。
在军人抚恤优待项目中,一是101笔单笔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一次性抚恤金,合计2591.02万元,先支出后履行集体决策程序。二是有关街道给未在本区入伍或提前退伍的义务兵3人多发放优待金9.63万元。
在中小学生特长兴趣培训项目中,一是资金使用绩效不高。2014年和2015年度拨付三大球扶持资金1250万元,实际执行率为53.58%。三所师范类学校的兴趣培训资金未全部使用,截至2015年末累计结余712.87万元。5个学校支出73万元购置的器材、演出服、宣传品等未使用。二是11个学校未按批复使用专项资金,合计237.16万元。
在促进就业政策落实项目中,一是153名享受公益性就业组织岗位补贴的人员,基础资料过期或证明材料不足。二是2013年至2015年15个街道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在专项资金中列支节日慰问、职工探望、丧葬费等无关费用147.24万元。
(五)固定资产投资审计
2016年完成南中轴路微循环改造、平房综合修缮等11个工程项目审计,涉及资金705225.29万元,配合市审计局完成2015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建设单位能够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组织参建各方有序施工,力保各项目按计划实施。现场管理规范,验收工作到位。在完成的审计项目中,核减施工方多报工程造价9811.13万元。
(六)国有企业审计
对一家区属国有企业进行的审计结果表明,公司能够根据相关经济政策制定企业发展战略目标并组织实施,能够完成区国资委下达的任务指标,基本实现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公司本部未将所得投资收益确认收入,由此调节年度利润,2013年至2015年累计少实现利润10288.84万元。二是所属单位在收购北京电器元件厂时取得房产一处,面积1144㎡,未登记入账。对其他单位投资20万元,未登记入账。装修建造工程5772.07万元未履行招投标程序。三是所属单位2013年至2015年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单笔超限额(1000元)使用现金1117笔,累计金额1857.56万元。抽查32笔现金支出均无手续及明细附件,金额139.44万元。累计支付的咨询费、服务费199.15万元,无法提供经济合同或业务成果等证明材料。
四、初步整改情况
对于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已出具审计文书予以处理。2016年审计涉及的问题,均已整改完毕。2017年审计涉及的问题,有关部门正在积极组织整改,有的已见成效。政府投资项目暂时无法安排的资金已收回,在2017年统筹使用。项目预算执行率低所形成的结余资金,以及各类存量资金,已全部收回,重新安排使用。个别单位已按要求清算撤销。对重复享受低保待遇的人员,已停发保险金。部分因条件不成熟而无法实施的项目已调整计划,进展缓慢的项目正在抓紧推进。审计整改的总体情况,将于今年9月做出专题报告。
五、几点工作建议
(一)提高依法履职的严谨性。各单位在贯彻落实上级政策精神和工作部署中,应坚持问题导向,强调规矩意识,更加敢于担当,更加主动作为。严格遵循部门职能、行业规范、法律规章、工作计划,全面履行职责,加强过程管理,积极兑现承诺,共同维护公平公正的工作秩序,增强社会认同感。
(二)提高预算执行的严肃性。各部门应根据实际需求准确编制预算,强调部门预算的刚性要求。执行中既要严格按照批复用途使用资金,又要积极推进项目实施,保证预算安排进度。按照工作条件和市场规律签订经济合同,保证项目实施进度与资金拨付进度匹配。
(三)提高资产管理的规范性。相关单位应全面梳理出租出借资产情况,从保证国有资产资源安全、完整、效益的角度提出改进意见。严格控制行政成本,遵循勤俭、节约、高效的原则,加强部门运行管理。形成监督合力,加强国有企业特别是基层企业监管,提高法律意识,夯实财务基础,规范会计信息。
(四)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益性。实施单位应充分发挥主体责任,科学论证项目可行性和资金预算,按照批复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项目,要主动应对客观情况变化,确保项目如期完成并实现绩效。各督查部门应协调联动,信息共享,采取措施加强对重点项目进度、质量和绩效情况的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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