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
公布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城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西政发〔2011〕2号)要求,区政府对2016年12月1日前,以区政府名义发布的37件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布如下:
一、决定保留并继续实施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28件(详见附件1)。
二、决定废止的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详见附件2),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三、到期失效的区级行政规范性的文件3件(详见附件3),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不再作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
附件 :1. 决定保留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2. 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3. 到期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doc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