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区、街两级为群众拟办实事
编者按 2015年11月,区政府办和区社会办牵头启动了2016年区、街两级为群众拟办实事工作。经历了公开征集、群众建议、项目汇总,征求各部门、区领导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意见等环节,经多次修改完善和协调确认,通过区政府常务会、区委常委会的研究后,最终确认5方面共27件。主要有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方面4件、方便群众出行方面3件、营造安全宜居环境方面11件、提升社会保障能力方面3件和扩大基本公共服务方面6件。
一、改善群众居住条件(4件)
1、继续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改善6000户居民住房条件。
完成时限:2016年12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重大办
2、实现回龙观二期、朝阳东坝、丰台南苑保障房项目竣工入住。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3、对3492间平房进行翻建、修缮;对99栋楼房进行综合维修;对236处平房院落下水管线进行改造。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房地中心、宣房投资管理公司
4、更换60部老旧危险电梯,确保居民使用安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质监局
二、方便群众出行方面(3件)
三、营造安全宜居环境(11件)
8、继续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新建12个垃圾分类达标小区。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9、继续实施改造旱厕工程,全年改造30座旱厕。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10、对332个平房院落的户厕进行改造。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房地中心
11、对20座二类公厕进行整体改造,提高公厕建设标准,提升公厕服务水平。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环卫中心
12、对15座密闭式垃圾清洁站进行整体改造,提高清洁站建设标准,改善清洁站周边环境。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环卫中心
13、开展小微绿地建设工程和“百万鲜花、生态阳台、都市菜园”等活动,通过拆违还绿、边角建绿、见缝插绿、立体增绿,新增城市绿地3万平方米。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14、对61条胡同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房地中心、宣房投资管理公司
15、在全区各社区分别建设1个微型消防站,为各街道分别配备流动消防宣传车。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消防支队
16、继续推进老旧管网改造工程,完成52个小区管网改造。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17、在全区老旧小区换装节水型便器水箱及配件1500套(件)。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市政市容委
18、为全区老旧小区和平房区困难居民统一检测液化气罐、更换软管,消除安全隐患。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部门:区安全监管局
四、提升社会保障能力(3件)
19、实施“养老机构和养老照料中心监控联网”项目,建立区级监控监管中心,在养老院、养老照料中心安装监控安保系统。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20、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对200户持有残疾人证的肢体残疾人开展家庭无障碍改造。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残联
21、开展中医养老示范工程,在全区推选1家社会办医疗机构和1家养老机构、5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培养7名中医养老技术服务人员,为社区老年人提供中医健康养老服务。
完成时限:2016年11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
五、扩大基本公共服务(6件)
22、继续实施生活性服务业三年行动计划,推进百姓生活服务中心建设,新建和改造5家便民蔬菜零售网点,新增早餐规范店5家,新建百姓生活服务中心10家。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商务委
23、继续实施公共文化“五大公益”活动,举办“百姓戏剧节”展演活动;免费为群众艺术团体开展艺术辅导、培训。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文化委
24、通过新建、装修改造等方式,完成4所学校食堂改造工程。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25、通过资源调整、装修改造等方式,完成2所幼儿园改造工程,新增180个学位。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教委
26、推进建立社区法律顾问制度,为每个社区配备一名法律顾问,实现“一居一法律顾问”目标。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司法局
27、开展“旅游服务进社区”活动,让居民享受高质量公共旅游服务。
完成时限:2016年12月底前
主要责任单位:区旅游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