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办发〔2019〕1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3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北京市西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 年 1 月 2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西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推动政府职能转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打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举措的落地,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京政办发〔2018〕36 号)《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的通知》(西政办字〔2018〕9 号),结合西城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要求,以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为引领,以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目标,坚决落实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各项举措,努力构建全流程覆盖、全周期服务、全要素公开、全方位监管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和服务体系,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投资环境。
(二)改革内容
改革覆盖房屋建筑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过程(包括从立项到竣工验收和公共设施接入服务);覆盖行政许可等审批事项和技术审查、中介服务、市政公用服务以及备案等其他类型事项,推动审批和管理体系科学化、便捷化、标准化。
(三)改革目标
2018 年,以“深化落实,过程完善”为主线,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措施全面落地,并聚焦关键环节和突出问题,进一步细化、优化、完善改革措施,年底前基本建成本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框架和管理服务体系。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 100 个工作日以内,其中社会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 45 个工作日以内。
2019 年,总结试点经验,进一步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体系,本区工程建设项目领域营商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明显提升。
二、具体措施
切实转变管理方式,强化服务理念,认真落实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出的优化审批阶段、分类细化流程、推广并联审批、精简审批事项和条件、合并审批事项、调整审批时序、推行告知承诺制等工作安排,对工程建设项目按照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四个阶段进行管理监督,加强项目前期统筹研究,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稳妥承接下放的审批权限,提高管理效能,建立施工许可监督管理联动机制。充分发挥建设单位主体责任、政府部门平台服务、第三方机构数据保障的作用,改变由企业往返多个部门的模式为各有关部门加强联动、沟通协调,主动为企业服务。
(一)“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
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 年—2035 年)》,协同推进首都功能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各专项规划。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优化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切实减重、减负、减量发展,实施人口规模、建设规模双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推进城市修补,做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特色风貌塑造,坚决落实老城不能再拆,通过腾退、恢复性修建,做到应保尽保。通过街区整理、城市设计等方法、手段,增强首都核心功能,补齐服务功能短板。合理调整、统筹优化区域产业发展布局,推进业态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产业发展局及区各职能部门。
(二)优化投资审批流程
清理规范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梳理优化建设项目各阶段审批事项的办理流程,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审批程序和办理时间。对于项目立项只保留规划意见、用地预审等必要的手续作为核准类投资项目前置条件,取消企业备案的所有前置条件。建立完善投资项目审批首问负责制。严格执行投资项目统一代码制度,实现信息共享。落实北京市关于进一步优化水电气热接入的意见有关精神,精简办理环节,提高公共设施接入效率,降低企业接入成本。
积极探索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实行“先建后验”的管理模式。
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区城市管理委。
(三)“一套机制”加速项目可行性研究
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服务配套工作机制,细化部门职责,明晰工作规程,规范审批行为,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建立会商协调审批机制,统筹解决部门意见分歧,保证审批各阶段、各环节无缝衔接。建立区级“多规合一”协同平台运行规则和全过程监管、联合验收等配套制度。
责任单位: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四)“一个系统”实施统一管理
对接市级“一个系统”建设工作,与市级“一个系统”基本保持同步,整合、打通现有各部门的审批信息平台,依托市投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完善西城区政务服务综合管理平台系统建设,形成全区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用“一个系统”
涵盖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审批事项和环节,打造从项目策划、规划研究、预咨询服务、审批事项办理、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施工图联合审查、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包装、联合验收到不动产登记的建设项目全周期、一体化、一张图办事服务平台,构建围绕工程建设项目办事服务和监督管理全过程完整的信息链。积极开展各相关部门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数据对接工作,推进政务数据资源跨部门共享应用。按照全市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要求,依托区门户网站,建立统一的网上办事平台。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科信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机要信息中心)及区各职能部门。
(五)“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
集中力量,整合资源。按照集成服务,信息共享,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原则,结合区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一次”改革,加快落实“一口受理、接办分离”的改革要求,调整和完善区级服务大厅功能布局,加快完成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服务升级改造,将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市政公用单位分设的办事窗口整合成为综合窗口。加强窗口服务人员队伍建设,配足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和资源,探索政府购买第三方服务安排窗口工作人员,负责综合窗口统一收件、发件,保障窗口服务顺利高效运行,实现“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办理、窗口统一出件”的工作模式。各审批阶段牵头部门负责综合窗口收件、发件的业务指导,提供咨询服务,相关部门负责后台协同审批,市政服务部门选派高素质、专业化的人员队伍进驻综合窗口提供市政接入手续办理和咨询服务。
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办、区城市管理委及区各职能部门(六)“一张表单”整合申报材料与市政务服务大厅对接,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按照全市范围内实现同一事项同等条件无差别办理的原则,增补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布的审批事项清单中没有的区级事项内容,形成社会投资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各审批阶段的办事指南、申请表单和申报材料目录,实现每个审批阶段,企业和个人凭一份办事指南、一张申请表单、一套申报材料,完成多项申报的办事需求。
责任单位: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区政务服务办及区各职能部门
(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加强批后监管,协助建设单位加快工程建设项目实施,保障各项审批内容和承诺事项落实。建设单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后,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即启动全过程服务和监督,对施工图审查完成情况、工程建设符合规划情况、土地出让合同履行情况等进行监督,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主管部门,实现监督信息共享,对违法行为推送有关部门依法查处。
责任单位: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
(八)加强信用体系建设
健全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逐步推进与全国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诚信信息应用。全面落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快推进西城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公示工作。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认真落实告知承诺制,工程建设项目办理施工许可证时,督促建设单位签订《法人承诺书》。依托全过程监督,将未兑现承诺的建设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分别纳入失信企业和失信人名单,通过“信用北京”网、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等向社会公布,加强信用监督,加大失信行为惩戒力度。根据建设单位守信情况,采取不同的审核和监管标准,促进建设单位树立诚信理念。
责任单位:区科信委、西城工商分局、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及区各职能部门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西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工作领导专班(以下简称领导专班),由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政务服务工作的副区长和城市规划建设的副区长任副组长,区编办(区审改办)、区政务服务办、区科信委、区政府办公室(区机要信息中心)、区住房城市建设委、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区发展改革委、区产业发展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委)、区环保局、区文化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民防局、西城消防支队、区民政局、区教委、西城工商分局、区财政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领导专班负责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在区级层面落实工作中重大问题的统筹、协调。领导专班下设办公室,由区政务服务办、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改革试点工作的日常具体组织协调工作。领导专班各成员单位应安排具体分管领导,负责组织本部门落实好区级改革工作的具体任务。
(二)加强责任落实
强化责任担当,狠抓工作落实,领导专班各成员要主动对接改革任务,加强协作、密切配合,细化本部门落实改革精神的具体措施,确定固定联络员,任务到人,责任到人。涉及市、区审批职责分工的,区级职能部门主动做好纵向沟通、请示,横向协调、配合,使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
领导专班办公室要会同成员单位,结合本区落实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开展宣传引导和政策解读,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多渠道的宣传报道,讲清改革的重要意义,宣传改革的重要举措,增进社会公众对试点工作的了解,引导建设单位充分了解改革的重要意义,积极按照新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各项前期手续的办理,认真落实承诺事项,主动接受全过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