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详情

西政办发〔2018〕8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3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西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顺利完成,按照《民政部财政部关于开展第二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特制定此方案。

  一、试点基础

    (一)区域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加剧

    截至 2017 年底,全区户籍人口 144.5 万,户籍老年人口 39.1万,占全区户籍人口的 27.1%。其中,80 岁以上老年人 8.7 万,占老年人口的 22.3%;无保障老年人 8110 人,低保低收入老年人 2655 人;中重度失能老年人 7295 人,占老年人口的 1.9%。

  区域人口老龄化形势日益加剧,高龄化、空巢化、失能化特征凸显。

  (二)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基本覆盖

    区、街、居养老服务设施增加迅速,全区共有养老服务设施93 家(其中社区养老服务驿站 49 家,养老机构 44 家),养老床位4118 张,养老照料中心实现全覆盖。裕中西里 28 号楼、红莲北里养老综合服务指导中心两个区级养老机构项目正在建设中。

  (三)养老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丰富

    老年人群全面实行分类保障,服务供给不断增加;区域内养老照料中心、养老服务驿站辐射居家养老服务全面开展;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高龄独居老年人巡视探访、“三无”老年人就餐等养老服务项目不断丰富;失能照料、助餐、社工等专业养老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异地康养合作地区不断拓展,实现了老年人需求自主、服务自选。

  (四)养老服务支撑资源多样

    西城区拥有较为丰富的社会公共资源,为养老服务发展提供保障。一是经济基础好;二是医疗卫生资源丰富;三是中央单位资源支持充分。

  (五)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制约发展

    西城区人口密集、空间狭小,区域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主要体现在:积极应对老龄化认识不够;可利用的养老基础设施资源不足;养老服务供给总量不充分;养老服务质量有待提升。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北京市相关决策部署,结合区情,以老年人向往的美好生活为目标,遵循老年人身心发展规律,精准服务重点老年人群,补齐短板、适度普惠、提质增效,构建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体系,实现全区老年人“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为、老有所学、老有所乐”。

  (二)工作原则

    1.需求导向,务求实效。以满足全区老年人实际需求为导向,着眼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重点难点问题,立足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务实探索养老服务改革发展路径。

  2.精准实施,补齐短板。瞄准辖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实际情况,制定改革试点对策,补齐重点老年人群的服务短板,兼顾全体老年人养老服务需求。

  3.统筹协调,多方协同。整体统筹规划,着眼资源整合,支持引导社会多方力量,协同发力,注重发挥家庭养老的基础作用,制定支持政策,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养老服务。

  4.项目管理,提升质量。坚持项目化管理、市场化运作,深入推进为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着力培育和引导养老服务需求,加强对养老服务队伍和人才的管理监督,推进养老服务规范化、标准化,促进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升。

  三、工作目标

    西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的总体目标: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目标,切实提升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水平,形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积极老龄化步调相协调的养老服务新格局,完善“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服务为支撑、互联网为平台、政策为保障”的特色养老服务体系。

  2018 年工作目标:制定全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坚持互动助推、宣传示范、规范服务、加强监管,建立政府为老服务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明确阶段目标任务,全面提升全区老年人获得感、参与感和幸福感。

  四、工作任务

    改革试点的主要目标任务:

    (一)建立政府领导、部门有效分工协作的试点工作机制,有效开展试点工作组织实施、跟踪指导、绩效考核等各项工作。

  1.建立西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根据工作推进要求,成立以区政府区长为组长,区政府主管副区长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细化任务分工,完善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制度。将居家养老服务试点工作列入全区重点工作,纳入绩效考核,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 年 7 月

    2.组建西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家智库。邀请业界知名专家组建西城区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专家智库,公开招募专业研究团队,汇聚各界专家智慧,对西城区养老服务工作把脉问诊,为改革试点提供智力支持。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

    3.强化街道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主体责任。明确街道在“三边四级”养老服务体系中的工作职责,整合街道为老服务资源,收集整理居民对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的意见和建议;不断丰富紧急呼叫、健康咨询等养老服务项目,组织老年人开展文化娱乐和体育活动;加强区域养老联盟和老年协会建设,组织开展为老志愿服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社会办、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二)探索建立特殊困难老年人基本服务制度。开展特殊和困难老年人筛查摸底工作并建立数据库;明确政府职责,探索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重点满足经济困难老年人特别是失能、失智、失独、空巢、高龄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

  4.建立全区分类保障、分层服务制度。综合考虑经济状况、生理心理、家庭结构、社会优待、社会身份等因素,进一步明确政府养老工作的重点服务保障对象及优先顺序,精准定位服务群体,有针对性地了解需求,集中多方资源,更加高效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 年 8 月

    5.建立服务对象动态筛查机制。建立老年人服务需求动态调查机制,及时掌握老年人需求,为实现“精准帮扶”夯实基础;建立老年人服务评估机制,督促服务商为老年人制定个性化服务方案;建立“一户一策”“一人一案”服务档案,促进服务更具针对性、实效性、灵活性。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统计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2018 年 8 月

    6.优化老年人综合津贴制度。优化提升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分别对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老年人实行服务补贴;优化提升失能、残疾老年人护理补贴,重点加强对重度失能和残疾老年人的扶助;提升高龄老年津贴标准。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残联

    完成时限:2018 年 8 月

    7.持续推行无社会保障老年人基本医疗保险补助制度。将无社会保障老年人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助范围,由原来的 90 周岁,调整至 60 周岁,在老年人缴纳保险后,由区财政给予补贴。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8.完善重点保障群体服务。优化高龄独居老年人居家巡视探访服务制度,及时将服务需求与服务供给对接;优化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补贴制度及失能评估标准,拓展失能服务项目,规范失能服务标准,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优化“百岁老人祝寿”服务,记录“百岁老人口述史”,传承孝、廉、养等家风。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社会办、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9.拓展一般保障群体服务。针对低龄活力老年人,倡导积极养老观,让老年人远离退休综合症,减少失落孤独,预防老年常见疾病的发生;鼓励有专业特长的老年人发挥自我价值,促进老年人身心健康。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10.建立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制度。建立养老服务清单动态更新和发布制度,督促各成员单位积极履责,定期向社会发布服务清单;建立养老服务项目公开召集机制,关注老年人的“迫切需求”,开门办养老,及时发现“有创意”的服务项目,不断丰富养老服务清单。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委宣传部、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18 年 8 月

    (三)丰富供给主体,实现养老服务单位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发展,推动形成以社会力量为主体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多元供给格局。

  11.培育和打造一批品牌化、连锁化、规模化的养老服务单位,建立养老服务联盟。扶持鼓励养老服务机构品牌化、规模化、连锁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养老服务单位内部服务的标准化建设;组织服务商见面会,鼓励各服务商提升服务水平,形成“养老服务联盟或养老服务联合体”;建立养老服务商管理者培训体系,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软实力”。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西城工商分局、区质监局、区税务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12.开办养老服务沙龙系列活动。邀请各界专家、各方力量,搭建平台,与街道、相关服务单位结合,针对老百姓关注的热点、痛点问题,通过开办养老服务沙龙系列活动及小班式教学方式,增强社会影响力,让更多的人关注养老,更多的资本投向养老。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四)探索统一管理、综合、开放的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探索“互联网+”在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中的各种有效应用模式。

  13. 加快全区养老服务数据融合,促进信息共享。2018 年第三季度完成老年人基础信息、高龄津贴、失能补贴、老年消费数据、孝星评选数据等数据采集;2018 年底完成养老助残卡消费信息及养老机构、养老驿站、养老服务商等信息采集及互通工作,绘制成养老服务地图,实现以居家为中心的养老服务资源供给环。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社会办、区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区科信委、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14. 聚焦居家安全,探索实施老年人居家智能化改造。在推进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及社区环境适老化改造的基础上,选取部分养老照料中心、养老驿站、老年人家庭,建设老年宜居样板间;依托“互联网+”养老服务,安装智能居家设备、智能服务系统,对老年人居家活动进行实时监测,为高龄老年人提供安全预警、安全报警。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科信委、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完善养老服务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估和激励机制,提升养老服务人才队伍素质;统筹建立养老服务志愿者长效服务机制。

  15.加大养老服务有关人员的专业培训。制定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实施方案,在优化人才队伍结构、创新激励评价机制、健全人才培养体系等方面提出具体解决办法,出台养老护理人员激励措施;建立有关服务人员的登记、培训、评价等机制,加大对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家庭照护者、养老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驿站经营管理者的专业培训;建立培训骨干队伍,不断提升为老服务人员的运营管理和服务能力。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卫生计生委、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16.试点推进养老服务人才定向培养机制。加强与西城定点帮扶地区的联络,建立京津冀蒙、京郊结对地区养老服务人才定向培养机制,畅通养老服务人才和养老用工单位的对接渠道,为区域养老服务提供支撑。

  责任单位:区人力社保局、区外联办、区民政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17.试点建立低龄老年人为老志愿服务兑换机制。开展社区志愿服务专题调研,掌握志愿为老服务状况;对全区志愿为老服务实施规范化管理,推广一批优秀组织和品牌服务项目;对接辖区资源,吸引低龄老年人参与为老服务,建立志愿服务积累及兑换机制。

  责任单位:团区委、区文明办、区民政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六)加强民政部门与卫生计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采取多种有效方式推进医养结合,使老年人在居家和社区养老中获得方便、快捷、可及的医疗卫生服务。

  18.构建中西医并重的医养服务模式。充分发挥医联体的资源优势,构建以中国中医科学院广安门医院、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为指导,北京市西城区广外医院、北京中医药大学附属护国寺中医医院、北京市宣武中医医院共同参与的中西医并重医养服务模式;建立健康管理中心,探索老年人健康评估评价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基本标准和服务规范;组建各类医养结合专家团队,对服务质量管控、体系建设、人才培养和考核资质认证等给予技术指导。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19.构建医院-社区-居家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模式。选取北京市回民医院-牛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北京市宣武中医医院-天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构建医院-社区-居家老年康复护理服务模- 11 -式;制定老年人综合评估、康复护理、长期照护、慢病风险评估与管理等操作规范,组建老年人康复照护服务团队,探索医院-社区-居家联动式管理模式;在社区开展老年慢性病防治、预防保健和养生康复等服务,使慢病、失能、失智等老年患者在医院、社区、居家都可以享受医疗机构提供的连续专业康复护理服务。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20.医养结合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项目建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生团队与有需求的老年人,特别是失能、独居、高龄老年人签订“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协议书”,建立健康档案,分别提供居家医养结合服务包和机构医养结合服务包。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道完成时限:2018 年 12 月21.构建智慧医疗、远程医养服务模式。选取西城区广外医院、北京市第二医院开展“智能化居家、机构养老远程健康管理服务”试点工作。以智能化远程居家养老健康管理信息平台为基础,以医疗机构及专业医护团队为支撑,通过“互联网+”远程医疗,与养老服务机构、居家老年人对接,建立远程会诊中心,开展网络门诊、网络咨询服务、网络健康指导和远程教育等服务,探索多学科门诊、会诊模式,实现区域内医养结合、分级管理、资源共享、服务协同。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22.试点建立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中心。依托平安医院,在西长安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关爱老年人心理健康中心,搭建区街社会心理关怀组织与心理健康中心的沟通渠道,构建知识普及-筛查发现-个案咨询-早期干预-专业诊疗的老年人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开展退休、丧偶(子)、重大疾病等老年人的心理健康服务,不断提高社区老年人身心健康水平,提升幸福感。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23.推进安宁疗护病房、老年友善医院建设。推进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复兴医院安宁疗护病房建设,以临终老年人和家属为中心,以多学科协作模式开展服务,帮助老年人有尊严地跨越生命的终点;选取 5 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推广德胜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居家-门诊-住院一体化服务,形成西城区居家临终关怀服务模式,逐步在全区推开;积极推进北京市老年友善医院的创建,促进全区老年医学发展,改善老年患者的就医流程,提高老年患者的满意度。

  责任单位:区卫生计生委、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七)推进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立服务质量标准体系和质量监管机制,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24.推进临终关怀服务规范化建设。总结德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临终关怀服务方面的实践经验,推动临终关怀服务标准化和规范化,为进一步发展西城区老年人临终关怀服务奠定基础。

  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卫生计生委

    完成时限:2018 年 8 月

    25.推进养老送餐服务行业标准化建设。联合餐饮行业协会研究制定送餐团体标准,推进西城区养老送餐服务业标准化建设,为规范养老送餐服务行为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区质监局、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2018 年 8 月

    26.推进巡视探访服务规范化建设。总结提炼各街道巡视探访服务实践经验,形成巡视探访服务标准,规范巡视探访服务,提升老年人生活质量。

  责任单位:区质监局、区民政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2018 年 8 月

    (八)保障服务场地供给。建立新建居住(小)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套建设的长效机制;建立支持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小)

  区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养老服务设施的长效机制;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合理利用社区现有设施和资源开展养老服务。

  27.开展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制定《西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专项规划》《西城区养老服务设施三年行动计划(2018 年-2020年)》。坚持“老、残、儿”一体化的原则,以养老服务设施为主线,同步考虑残疾人、困境儿童两个群体的设施需求。逐步实现养老服务人员的职住一体化,为老年人提供更优质、便捷的服务。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卫生计生委、区残联、区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西城分局、区住房城市建设委、区环保局、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区教委、各街道

    完成时限:2018 年 9 月

    28.推进“央地、军地养老服务一体化”。加强驻区中央机构、部队等驻区单位的沟通联络,促进文化、体育设施进一步开放,促进服务设施共建共享;利用驻区单位的闲置资源建设养老服务设施。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外联办、区双拥办、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29.推动京津冀蒙区域养老一体化,推广异地养老。加强与京津冀蒙以及其他战略合作地区的养老服务协同,开展老年维权、资源推介、人才交流、养老标准适用等合作。积极推介京外地区优势养老服务资源,探索异地养老、旅游养老等新型养老模式,研究相关政策,开展政策试点,为老年人选择不同的养老方式提供便利。

  责任单位:区外联办、区民政局、区旅游委、区商务委、区产业发展局、区人力社保局

    完成时限:长期

    (九)探索建立西城区“养老需求-市场供给-资源统筹-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开放式为老服务供需模式,搭建市场化供需平台,激发为老服务需求侧和供给侧齐发力,实现老年人按需享老。

  30.开展老龄化国情教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人口老龄化国情教育,重点面向区域内党政干部、青少年及老年人,开展国情教育进机关、进党校、进学校、进社区活动,使全区人口老龄化国情意识明显增强,关爱老年人的意识和老年人的自爱意识大幅提升。

  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明办、区委党校、区教委、区民政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31.推进开展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驿站驻点律师工作。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律师入驻养老机构和养老服务驿站工作,为老年人- 15 -发放相关资料、开展维权讲座、进行法律咨询,并提供遗产继承、过户安置、赡养、婚姻、救助等服务,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

  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32.开展养老助餐体系建设。完善和规范养老助餐体系建设,合理布局养老助餐供给;发挥专业组织作用,实现老年餐的营养均衡、标准适老、标识统一,全面提高老年人就餐质量和品质。

  责任单位:区民政局、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区质监局、各街道

    完成时限:长期

    33.建立财政资金支持养老服务项目的评估、监管、考核机制。为确保政府补贴资金的经济效用和社会效用,依托第三方社会力量,对养老服务项目实行事前可行性评估,推进事中监督,并建立落地后综合考评机制。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民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部门高效联动。按照“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的工作要求,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动员老龄委成员单位参与试点工作。组建西城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厘清养老服务指导中心与有关部门的职责定位和分工,为试点工作夯实组织保障。制定西城区改革试点工作时间表和路线图、责任单位分工列表。

  (二)做好试点工作经费保障。结合中央和市级文件要求、本区实际需求、财力情况及预算管理相关规定,统筹安排试点资金,综合做好 2018 年试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试点工作顺利推进。提升投入精准度,确保资金使用绩效。细化具体项目预算,加快资金执行进度。

  (三)加大效率及效益绩效考核力度。充分发挥专家团队、人大政协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对服务项目开展定期督查,对各委办局、各街道项目开展情况进行效率及效益绩效考核。

  (四)加强老龄政策宣传。开通西城老龄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介绍养老服务项目,公开养老服务信息,发布重大活动、重要服务项目。建立老龄宣传工作协调机制,不断创新宣传模式,开辟全新宣传途径。培养专业老龄宣传人才队伍,探索全媒体宣传矩阵,全面建立扎实有效的西城老龄宣传体系。

评论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主办     北京市西城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承办    政府网站标识码:1101020002
站点地图     ICP备案序号:京ICP备1901490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33号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二龙路27号     邮编:100032   技术支持邮箱:work@bjxch.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