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政发〔2019〕6号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6-18
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经第 86 次区政府专题会议研究同意,现将《北京市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2019 年 5 月 3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北京市西城区声环境功能区划实施细则
一、前言
为实现首都城市规划发展目标,保护驻区单位和公民的切身 利益,坚持以人为本,从改善声环境质量出发,结合西城区近期 发展规划、实际用地情况及声环境质量现状,依据《声环境质量 标准》(GB3096—2008)、《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等相关标准及《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技术 细则》,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西城区行政区域内,工业生产、交通运输、建 筑施工和社会生活等环境噪声的管理。 三、总体情况
本细则适用的昼间、夜间时段分别为:昼间 6:00~22:00, 夜间 22:00~6:00。
根据《声环境功能区划分技术规范》(GB/T 15190-2014)及 《北京市声环境功能区划分调整技术细则》,将西城区声环境功 能区划分为 1 类、2 类、4a 类、4b 类声环境功能区。
四、声环境功能区分类
根据《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2008),以及西城区建 成区规划建设用地情况,按以下要求进行划分:
4.1 1 类区划分:1 类区适用于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 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1 类区标准限值为昼间 55dB(A)、夜间 45 dB(A)。
4.2 2 类区划分:2 类功能区适用于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 区域。2 类区标准值为昼间 60dB(A)、夜间 50dB(A)。
4.3 4a 类区划分:4a 类区为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二级公路、城市快速路、城市主干路、城市次干路、城市轨道交通(地面段)、内河航道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距离要求见表 1)区域,标准值为昼间 70dB(A)、夜间 55dB(A)。根据临路建筑的高度及间距等不同情况,4a 类区的划分具体按表 1 要求执行。
4.3.1 若临路建筑以低于三层楼房的建筑(含开阔地)为 主,将道路边界线外一定距离内(见表 1)的区域划为 4a 类声 环境功能区。
4.3.2 若划分距离范围内临路建筑以高于三层楼房以上 (含三层)的建筑为主,将第一排建筑面向道路一侧至道路边界 线的区域及该建筑物两侧一定纵深距离(见表 1)范围内受交通 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划为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并排的两个建 筑物临路一侧的相邻两点间距离小于或等于 20 米时,视同直线 连接。第二排及以后的建筑,若其高于前排建筑或虽低于前排建 筑但因楼座错落设置使部分楼体探出前排遮挡并受到道路交通 噪声的直达声影响,则高出及探出部分的楼层面向道路一侧范围划分为 4a 类区。其余部分未受到交通噪声直达声影响的区域执 行其相邻声环境功能区要求。
4.3.3 道路边界的认定。地面段公路或城市道路以最外侧 非机动车道路或机非混行道路外沿为边界,高路基公路或城市道 路以最外侧的边沟或路基边缘为边界,没有辅路的高架公路或城 市道路以高架段地面垂直投影的最外侧为边界。城市轨道交通或 高速公路以护网处为边界,没有护网的按一般公路或城市道路相 关情况处理。
4.4 4b 类区划分:4b 类区为铁路干线两侧区域。
4.4.1 4b 类区为铁路(铁路专用线除外)用地范围外两侧 45 米区域内。铁路用地范围以护网、界墙处为边界。 4.4.2 铁路专用线划分执行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不再 单独划分。
4.4.3 对于 4b 类声环境功能区与 4a 类声环境功能区有重 叠的部分,划分为 4b 类声环境功能区。
五、声环境功能区划分
(一)1 类区
除 2 类区、4 类区外,西城区范围内其它区域均为 1 类区。
(二)2 类区
1.德胜科技园区具体范围(1.5 平方公里) : 西至新街口外大街;南至北二环(德胜门西大街);东至德 胜门外大街;北至北三环中路。
2.西单、金融街商业区具体范围(1.75 平方公里): 西至南礼士路;南至复兴门外大街、复兴门南大街、西铁匠 胡同、文昌胡同、东铁匠胡同、参政胡同、教育街、宣武门内大街、西长安街 88 号南侧路;东至罗家胡同、太仆寺街、横二条 东侧便道(含图书大厦)、西长安街、油坊胡同;北至阜成门外 大街、阜成门内大街、太平桥大街、辟才胡同、二龙路、太平桥 大街、中京畿道、华远街、大木仓胡同、华远北街、辟才胡同、 灵境胡同。
3.大栅栏商业区具体范围(0.61 平方公里) : 西至大耳胡同、延寿街、杨梅竹斜街、樱桃胡同、樱桃斜街、 大栅栏西街、燕家胡同、石头胡同;南至珠市口西大街;东至前 门大街;北至前门西河沿街。
4.天桥商业区具体范围(0.51 平方公里) : 西至留学路、永安路、天桥市场斜街、北纬路、太平街;南 至南纬路、天桥商场西侧路;东至前门大街、天桥南街、永定门 内大街;北至珠市口西大街。
5.金科新区具体范围(0.06 平方公里): 西至北矿金融西侧路—西直门外南路—北京天文馆东侧路; 南至万容、世纪天乐、天河白马、北矿金融楼宇南边界;东至展 览馆路;北至西直门外大街。
(三)4 类区
1.划分 4 类区的交通干线详见附表。
2.4 类区未实施前均应按照当前功能区划从严管理,规划实 施后调整为 4类区。
3.划分 4 类区的交通枢纽如下:
(1)西直门交通枢纽划分为 4b 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范围: 西至海淀-西城区界、高粱桥路;南至西直门外大街;东至 西直门桥、西直门北大街;北至海淀-西城区界。
(2)北京西客站区域划分为 4b 类声环境功能区,具体范围: 西起西城丰台区界;东至南蜂窝路;北起西城-海淀区界; 南至广莲路。
六、本细则由西城区生态环境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