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2月西城区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主要经济指标数据
发布时间:2019-02-13
指标名称 | 收入合计(亿元) |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 | ||
1-12月 | 增速(%) | 1-12月 | 增速(%) | |
规模以上文化及相关产业 | 1009.2 | 2.8 | 80932 | -5.9 |
注:各领域数据按2017年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标准汇总。
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本表数据统计范围为辖区内规模以上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工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批发业: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零售业: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其他服务业:年末从业人员50人及以上或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法人单位。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统计报表制度》、《服务业统计报表制度》、《工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统计数据集中采集平台上报统计数据。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收入合计:指单位取得的各类收入,包括企业的营业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的收入合计。企业营业收入指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和其他业务所确认的收入总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行政、事业单位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合计指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捐赠收入、会费收入、提供服务收入、商品销售收入、政府补助收入、投资收益和其他收入。
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在报告期内(年度、季度、月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包括在岗职工、使用的劳务派遣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季度或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