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北京长安中西医结合医院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 91110102089636899D
法定代表人: 刘东伟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558175919082703
处罚依据: 《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二)项,《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
处罚类别: 警告
处罚内容: 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2/15
处罚机关: 北京市西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信息发布时间: 2020-02-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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