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相对人名称: | 北京天宝伟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911101026330862971 |
法定代表人: | 王寅生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西)应急罚〔2020〕010号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第九十四条第(六)项 |
处罚类别: | 罚款 |
处罚内容: | "2020年2月18日,我局安全生产执法监察人员对北京天宝伟业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河沿街193号的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你单位存在1.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主要证据有现场检查记录、询问笔录等。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七十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八条第(四)项、第九十四条第(六)项的规定,决定给予事实1.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行为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事实2.未按照规定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行为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以上合并处罚,决定给予罚款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2/26 |
处罚机关: | 北京市西城区应急管理局 |
信息发布时间: | 2020-02-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