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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关于推进大数据建设的实施意见


发布时间:2017-09-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北京市促进大数据和云计算发展的相关要求,全面推进西城区大数据建设工作,结合西城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两次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认识、尊重、顺应大数据发展规律,按照国家和北京市大数据发展要求,立足首都功能核心区定位,加强顶层设计和统筹协调,完善体制机制,创新各领域大数据应用,切实保障数据安全。大力推动政府信息系统和公共数据互联开放共享,加快政府信息平台整合,推进数据资源向社会开放,提升基于大数据的政府治理能力、公共服务水平,为非首都功能疏解、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提供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有序实施。强化规划引领,加强统筹协调,明确责任分工,完善工作机制,重点先行,分步实施。

整合提升,共建共享。推动集约化建设,整合完善政府信息系统和数据,统一建设云计算中心、大数据中心平台,统一数据标准、存储、管理等,实现数据共享。

问题导向,创新驱动。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导向,推动大数据应用,创新公共安全、政府治理、城市运行和全响应社会治理等领域工作模式、体制机制。

规范管理,保障安全。完善数据标准制度,规范数据管理,建立安全保障体系,正确处理数据共享开放和信息安全的关系,保证数据安全。

(三)建设目标

总体目标: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大数据发展要求和决策部署,以大数据提升政务服务效能,惠及大众民生,支撑城市运行,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力争成为国内体制机制健全、创新应用领先、安全可靠、标准规范的大数据应用示范城区。

阶段目标:2017年底,完成大数据中心建设方案,建立区大数据工作机制,初步建立大数据资源管理体系,启动全区政务数据资源统一采集、共享、应用、开放机制和相关标准、制度建设。开展信息资源普查,明确各部门信息资源状况,完善信息资源目录。

2018年底,初步建成大数据中心基础平台,形成完善的人口、法人、时空信息、宏观经济与社会发展等基础数据库,进入全响应3.0大数据时代,在政务服务、公共安全、城市运行、民生改善等领域取得大数据应用成果。按照北京市的数据开放要求,开展数据开放工作。初步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

2020年底,形成统一的数据采集、分析、应用机制,建成完善的大数据中心,各个领域数据应用分析格局形成,实现政府数据向社会开放,形成常态化、有效运行的大数据工作体系。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大数据工作体制机制

健全大数据工作推进机制。建立各级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健全统筹协调、应用推进、建设管理、数据共享开放、工作考核等机制,加大推进力度,落实工作任务。

创新数据管理体制机制。各街道办事处建立从街道到社区到网格的采集队伍,将区各部门的采集队伍纳入街道统一管理。在区各部门、街道办事处采集的数据,首先在街道数据分中心和区大数据中心落地。相同的数据原则上由一个部门一次性采集共享给区属各部门及街道办事处,不得进行重复采集。采用市级系统采集或者办公产生的数据,原则上在区级落地,如不能落地,由该系统相应的区级部门协调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协调共享。原则上由数据产生部门作为数据管理部门,由专职部门专职人员定期核查数据的质量和更新。数据提供部门定期核查数据,按照“谁提供、谁负责、谁核查、谁把关、谁更新”的原则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定期核查数据,去除重复数据、无效数据,核实缺项数据,保障数据分析的准确和决策服务的有效性、科学性。

完善数据开放共享机制。修订《西城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明确政务信息资源和数据共享开放的要求、标准、内容、范围和方式等,建立政务信息资源和数据共享开放的评价和负面清单制度。

建立以数据为依托的决策和管理机制。在区委常委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区政府专题会议等重要会议中,凡是涉及规划、计划、重大项目等重要事项的决策中,以数据作为决策依据;区属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建立以大数据决策和管理的工作机制。

(二)建立大数据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体系

建立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制定数据采集、存储、管理、共享、应用、开放的规范和技术标准,梳理形成政务数据资源共享与开放目录,制定相关标准规范。形成全面覆盖、相互衔接,符合国家、北京市相关标准的西城区大数据标准规范体系。

健全大数据安全保障体系。加强大数据环境下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建设,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风险评估、安全测评、应急防范等网络安全制度。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提高大数据平台信息安全监测、预警和应急能力,明确数据全生命期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和具体要求,强化涉及国家利益、公共安全、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信息的保护。保障大数据安全可控和有序发展。

(三)建设大数据中心基础平台

按照“四横两纵”的大数据中心平台总体框架。四横是基础层、数据层、服务管理层、应用层,两纵是标准化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大数据中心基础平台包括基础层、数据层、服务管理层。

基础层包括计算、存储、网络等信息化基础设施,依托区政务云平台和政务网络,采取自建或租用的方式统一建设,逐步整合各单位的信息系统和基础设施。

数据层包括四大基础库、业务专题库和领域综合库,整合汇聚数据采集队伍和部门业务信息系统数据,由牵头部门统筹建设区四大基础库,相关业务牵头部门建设业务专题库,领域牵头部门建设领域综合库。

服务管理层主要包括大数据监测展示中心、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政务资源目录系统、社会信息采集系统、数据分析算法支撑系统、数据资源综合管理系统、政务数据开放系统等,全区统一建设。

(四)开展大数据创新应用

以服务群众、服务企业、服务政府为主要方向,以惠及民生、提升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促进企业发展、维护市场秩序、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提高政府治理水平和效能为目标,围绕非首都功能疏解、“四个中心”建设、努力走在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前列等区域重点工作,创新机制、创新方式、创新手段,推进大数据应用。

1.“全响应”大数据应用。改革运行体系,深化工作机制,完善内部运转,建设新型“全响应”平台。建设街道数据分中心,统筹汇聚整合人、地、物、事、组织及工作情况等数据,形成街道“块数据”,建立大数据分析与应用平台,通过政策上融合、线上线下融合、服务管理融合打通各个系统,依托大数据转变执政理念,提前分析预判,变“全响应”为“前响应”,努力实现“自响应”。                      

2.政府决策大数据应用。加强宏观经济、风险预警等方面的大数据决策支撑体系建设,加强城市运行管理、市场经济行为等各类信息的融合利用,提高决策科学化水平。建立权力运行监管平台,完善基于大数据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依托大数据实现政府负面清单、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的透明化管理,推动改进政府治理方式,促进政府简政放权、依法行政。整合人口、法人、经济、信用等政府和社会数据资源,围绕经济动向预测、企业经营监测等内容,利用数据分析、挖掘等手段进行宏观经济大数据分析,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健康发展。

3.人口大数据分析应用。统筹人口数据采集管理,采集户籍人口等相关人口信息,通过社会数据采集平台,引入互联网数据、电信运营商数据等外部数据,丰富人口数据的行为属性;按照更新和比对校验机制,对人口数据进行更新和清洗,保证数据的可用性。围绕人口疏解、教育、医疗等分析内容,结合房屋数据、企业数据、地理空间数据,人口的自然和业务属性数据等,通过姓名和身份证进行关联,建立人口分析模型,为人口疏解、老龄服务、社保、教育、城区规划、配套设施建设等提供支撑服务,支撑人口管理与服务业务协同与联动,逐步形成数据准确、管理科学、协同高效、服务精细的人口大数据服务支撑体系。

4.政务服务大数据应用

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完善全区统一的行政审批与公共服务综合管理平台,在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实现“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一站式服务、一网式办理”。深化法人“一证通”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应用,推动项目并联审批,形成网上审批大数据资源库,实现跨部门、跨层级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的统一受理、同步审查、信息共享和透明公开。

5.安全稳定大数据应用

建设大数据条件下的新体系、新机制、新手段,保障区域安全稳定。推进图像资源全面覆盖、互联互通、整合共享,建立图像数据应用服务中心和专项应用平台,形成图像大数据应用体系。建立安全稳定大数据分中心,建设安全稳定大数据服务平台,建设专项业务及综合业务分析处理系统,在决策指挥、执法办案、治安防控等领域形成安全稳定大数据服务体系。深度挖掘数据价值,开展大数据应用,提升基于大数据的安全稳定状态监测、综合分析、预警预测、辅助决策水平,全面提高指挥调度、快速响应和高效处理突发事件、打击犯罪等能力。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大数据应用,建立负面清单制度。提升安全生产大数据利用能力,加强安全生产周期性、关联性等特征分析,提高事故监测预警和隐患排查能力。

6.城市综合运行大数据应用

采集城市部件等基础信息数据和交通监测、环境监测、人流监测、安全生产等城市运行数据,形成城市运行专题库及综合运行库。围绕城市运行监测与指挥、人流量分析、安全生产等内容,以各个城市部件运行数据为核心,结合基础数据库,建立城市运行分析模型,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更加客观准确的信息支持,提升区政府科学决策水平和城市管理水平,更好地提升城市基础设施的运作效率以及城市运行管理水平,促进大数据技术成果惠及民众。

7.市场监管大数据应用

从相关部门采集企业基本信息、经营信息、监管数据、纳税、违法、知识产权、投融资、信用、安全生产等信息;通过社会数据采集平台,引入企业评价、企业信用等互联网数据,统一公示企业信用信息,丰富企业数据的属性,形成企业基本信息库和运营信息库。围绕企业事中事后监管、企业信用、企业服务、政府和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等内容,预警企业不正当行为,为疏解非首都功能、构建高精尖产业、企业监管与信用管理等重点工作提供支撑。

8.社会信用大数据应用

利用西城区大数据资源支撑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西城区社会信用应用平台,全面融合自然人和法人数据,保障和促进区社会和经济产业健康发展,建立信用门户平台,面向政府、企业和公民用户,实现合法合规地提供信用信息查询、公示,提高西城区政府、企业和公民的诚信意识和诚信水平,实现政府、企业和公民信用信息的安全保障、统一管理和全面监督。

9.时空信息大数据分析应用

从数字城市发展到智慧城市,基础地理信息数据由静态数据上升为具有时间标识的地理信息数据。在原来静态地理信息数据基础上,增加不同版本的历史数据、地名地址数据、多角度2.5维数据、360°全景影像、街景影像数据等,扩展精细的物联网智能感知设备位置数据和流式数据,构成时空信息大数据,通过时空信息云平台,为全区提供丰富的时空信息数据服务,并在此基础上开展时空信息大数据分析应用。

10.规划国土大数据分析应用

在建立规划信息库的基础上,综合统筹规划、国土、房管等城市建设与发展数据,加工整理构建规划国土数据库,结合现有的时空信息数据库,开展规划国土大数据分析应用,通过时空信息云平台展示应用成果,为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建设国际一流的基础设施、智慧化城市规划管理与服务、彰显文化名城魅力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11.发展生态环境大数据应用

利用物联网自动监测、综合观测等数据,开展区域空气质量监测,提高联防联控和应急保障能力,有效支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完善水资源监测管理体系,开展大数据监测评价和分析,加强生态保护。

12.社会保障大数据应用

建立居住登记、劳动合同(含企业和职工)、就业信息、参保记录等信息共享机制,跨部门整合与共享居民基础信息,以社会保障个人记录(含就业记录)为主,在相关部门之间共享,准确统计就业率,实现居民信息跨部门基础整合与动态管理,共享企业和个人社保信用信息。

建立以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核心的民政大数据应用体系,支持社会力量对民政大数据资源进行增值开发和创新应用。

13.健康服务大数据应用

建立区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推进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整合各级卫生计生机构采集产生的电子病历、电子健康档案、全员人口信息等人口健康信息、卫生计生机构资源信息、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信息等,在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目录体系和应用政策规范下,逐步建立区域健康医疗数据资源开放目录。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在医疗机构监管、医院评价等行业治理、临床决策支持和医学科研、公共卫生服务(传染病监测、免疫规划、妇幼保健、应急处置等)、行政管理科学智能决策、教育培训等方面的应用。推动 “互联网+健康医疗”服务,实现网上预约挂号、检查检验结果查询、健康教育、健康咨询、移动支付等便民服务。逐步开展远程会诊、远程影像、远程心电等远程医疗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上级医疗机构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

14.教育服务大数据应用

根据我区中小学教育资源优势,完善教育大数据服务平台。加强基础教育数据收集共享,创新教育大数据服务产品,提供教育教学个性化服务,提升优质教育资源利用效率。鼓励创新网络教学模式,开展教学大数据创新应用,探索发挥大数据对变革教育方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的支撑作用。并在此基础上为辖区居民提供个性化选择与推送相结合的终身学习在线服务模式。

15.文化体育大数据应用

统筹各类文化资源,加大数字图书馆、数字档案馆、数字博物馆等公益设施的建设力度,构建文化传播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开展个性化文化服务,拓宽公共文化资源传输渠道。建立体育资源信息库,实现体育资源信息共享,提高体育资源信息化管理和应用水平。

16.旅游商务大数据应用

开展潜客、旅游资源智能统计分析,建立全区统一的跨景区的旅游数据资源交换体系。提升景点旅游信息、建设、地貌、传统文化等信息整合程度和创新业态服务水平,实现重点景区游客流量的监控、预警和分流疏导。

在完善西单“智慧商圈”基础上,重点推广大栅栏、琉璃厂、什刹海、马连道街区“智慧商圈”建设。实现企业之间信息共享,运用大数据分析西单街区客流、消费需求、消费习惯、消费旺季、消费淡季等多种数据,确定品牌引进定位。建立生活性服务业资源库,把握早餐、便利店、生鲜、家政、修理、主食厨房、便民理发等多种便民服务业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大数据工作体制机制

成立大数据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书记和区长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信委,主管副区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建立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的专项工作组,加大领导和推进力度,强化统筹协调,落实各项任务和工程。组建区大数据专家咨询委员会,建立由各部门主要领导担任首席数据官的制度,全区各单位成立大数据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

(二)加强工作考核,落实主体责任

建立大数据工作考核制度,纳入政府绩效考核,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定期通报并公开工作进展和成效,建立健全问责机制。

(三)加强资金保障,创新运营方式

将大数据工作经费纳入区政府预算,保障资金需求。鼓励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充分利用社会资源,探索采用战略合作、购买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大数据建设运营。

(四)加强宣传培训,建设人才队伍

加强对各级领导、各类人员的宣传培训,将大数据培训纳入领导专题学习、公务员培训中,树立大数据思维和理念,为实施大数据战略创造良好氛围。建设由各部门领导、专职人员、业务人员构成的多层次大数据人员队伍,采取多种培养方式,形成有技术、懂业务的大数据人才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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