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西城区关于做好“北京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推荐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关于开展北京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预选工作安排》的精神,为做好北京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的推荐工作,结合西城区实际,现将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组织领导
西城区关于“北京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评选表彰推荐工作在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成立由区劳动保障局、区委组织部、区人事局、区国资委、区发改委、区科委、区工商联、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等部门组成的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劳动保障局,负责推荐工作的协调和组织。
二、 推荐范围
西城区区域内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技能工作的在职职工。国家有职业标准职业的,应具有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国家尚未颁布职业标准职业的,在本岗位作出突出贡献,个人技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并有较高声誉的。
三、 推荐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 基层推荐
区属企、事业单位的劳资部门或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推荐工作并将推荐人选材料上报区主管单位;中央驻区单位选拔的人选材料,经审核和排序后,可直接报送区劳动保障局。上报时间:11月8日前。
(二) 初步审核、排序
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负责对基层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和排序,于11月10日前报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国资委负责对区属企业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排序及上报;
2.科委负责区域民营高新技术企业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排序及上报;
3.区工商联负责对区域民营企业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排序及上报;
4.发改委协助做好对德胜科技园区企业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排序及上报;
5.人事局负责对区属事业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排序及上报。
(三)领导小组审核排序
区劳动保障局负责对各成员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汇总,组织召开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对各成员单位推荐的人选进行审核、排序、签署意见,与11月12日前上报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经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及排序,于11月15日前报市劳动保障局。
四、工作要求
(一) 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将推荐工作同本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结合起来。特别是推荐工作时间紧、程序多、标准高,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宣传工作,在评选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确保质量。
(二) 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从实际出发,指定专人负责,尽快做好推荐人选材料的调查核实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 各有关单位要按规定时间上报材料,并将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上报到区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邵军荣 袁新
联系电话:66206016 66206032
附件:1.推荐人选条件及有关事项;
2.北京市有突出贡献高技能人才候选人推荐书[点击下载]。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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