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5-01-19
一、遴选范围
本次遴选面向西城区属企、事业单位中的技能人才;区域内非公有制经济和社会组织,包括对区域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驻区中央、市属企事业单位中的技能人才,含港澳台、外籍人士。
二、遴选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职业道德高尚,模范履行岗位职责、富有创新意识,努力传承传统技艺、弘扬民族文化,注重先进技术推广及人才培养,在国际国内同行业中技能水平领先且有较高的声誉和知名度,为西城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
三、遴选原则
(一)突出性原则。注重对候选对象主要成就和突出贡献进行评审,同时兼顾其在职业(岗位)上所获得的职业资格或荣誉,确保推荐对象是本行业领域的突出人物,个人职业技能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得到业内广泛认可。
(二)全面性原则。注重候选对象的贡献与西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联性,同时注意统筹兼顾行业(工种)分布等要素。
(三)发展性原则。注重候选对象现有业绩评价的同时,充分考虑候选对象的发展前景、示范带动作用以及所在行业对西城区发展的贡献。
(四)公正性原则。严格评审标准、评审程序,保证评审的的公开、公平、公正。
四、遴选标准
被推荐人选应符合以下五方面条件:
(一)在职业(岗位)上掌握有被社会公认的高超技能、技艺,水平达到或超过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并在本市有重要影响。
(二)在本单位所开展的技术改造、技术革新及技术攻关中,做出重要贡献、取得突出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在本市有重大影响。
(三)总结摸索出在同行业中公认的先进操作方法,或创造了同行业突出的生产、销售记录,大幅度提高劳动生产率。
(四)在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培养后备技能人才上,在传授技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五)在工艺美术、古建保护、文物修复、古籍整理等传统行业和领域,为继承传统技艺、弘扬民族文化做出突出贡献。
各单位推荐“突出贡献人才”及“优秀青年人才”人选时,原则上每个职业(工种)只可推荐1名,且遴选对象应在与本职业(工种)一致的岗位上工作。“优秀青年人才”遴选对象年龄不得超过35岁(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五、报名方式
推荐人实际所在单位于2015年1月28日前,将推荐表(一式5份)、推荐表电子版、被推荐人高清晰度工作照及证件照电子版各一张交至西城区工商联党建办公室,联系电话:8349 5109王南
区工商联党建办
2015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