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北京市西城区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办法
为加强和规范政协北京市西城区委员会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发挥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在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中的作用,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以及西城区有关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持团结和民主两大主题,紧紧围绕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京津冀协同发展,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广泛汇集、反映社情民意,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努力在北京建设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进程中走在前列贡献力量。
第二条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协北京市西城区委员会各参加单位、专门委员会、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成员及无党派人士,围绕国家大政方针,西城区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的重要问题,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通过政协北京市西城区委员会内部适当形式,向区委、区政府和北京市政协信息部门反映重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是政协委员履行职责的重要方式。各界委员应当自觉地把政治荣誉与社会责任统一起来,密切联系群众,重点联系本界别群众,深入了解民情,充分体察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积极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每位政协委员每年至少报送一条社情民意信息。
第四条 社情民意信息的主要内容是收集和反映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委员及其所联系的社会各界人士反映的不宜公开、又事关决策的警示性、前瞻性的意见;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热点问题;对重大突发事件的实情分析和防治对策;统一战线和人民政协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等。
社情民意信息要充分反映需要党政机关了解的信息,体现特色,重视反映其他渠道难以得到、不易反映的社会情况和群众意见,注意反映不同界别和特殊群体的需求。信息要真实准确,报送讲求实效、急事急报。
第五条 不断完善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机制。充分利用政协各种会议、委员视察、专题调研、委员提案、访谈等方式,广泛收集和反映社情民意信息;注重将调研成果转化为社情民意信息;及时汇总反映有综合分析的信息。政协机关设专职信息工作人员负责对信息进行收集、编辑、报送、反馈。
第六条 每年召开反映社情民意信息工作会议,总结部署工作,公布信息报送和采纳情况,评选优秀信息,奖励优秀信息员。
(一)优秀社情民意信息标准
信息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提出的意见、建议具有一定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被全国政协,北京市委、市政府,市政协信息刊物以及西城区委、区政府信息刊物采用。
(二)优秀信息员标准
1.围绕党和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反映对党的方针政策、国内外重大事件、北京市和西城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2.贴近实际、贴近群众,主动了解广大人民群众及本界别群众的愿望和要求,积极反映社会难点、热点问题,并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3.积极反映在视察、调研等履行职能活动中获得的社情民意。
4.委员全年报送社情民意信息5篇以上(含5篇),或所报信息被市信息部门采用的。
第七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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