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北京市西城区委员会关于评选优秀提案的办法
为鼓励政协委员和参加区政协的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各界别和各专门委员会、各街道政协委员联组充分运用提案的形式履行政协职能,提高提案质量,推动西城区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根据《政协北京市西城区委员会提案工作办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优秀提案评选条件
(一)选题好。提案选题应围绕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在西城区的贯彻落实情况、西城区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问题等。
(二)内容好。提出问题的角度体现政协职能,并经过充分的调查研究,情况属实,分析准确,针对性强。
(三)建议好。有新思路,体现与时俱进的思想;有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可操作性强。
(四)反映好。政协各界和人民群众普遍赞同。
(五)格式规范。按照提案的格式要求,项目填写完整准确;问题、分析、建议层次分明,表达清楚,简明扼要。
二、优秀提案产生办法
优秀提案的产生采取网络投票、各方推荐和综合评定相结合的办法。
(一)网络投票
每年提案检查评议、挂账督办结束后,将所有当年提案发布至区政协网站优秀提案评选专区,进行为期14日-20日的全体委员评选。每位委员共可评选50件提案。评选结果作为优秀提案的评定参考。
(二)各方推荐
1.在每年的区政协全会结束后,提案委员会在对提案进行分析的基础上,按评选条件推荐优秀提案。
2.提案委员会在分析提案办理报告的同时,结合办理情况,按评选条件推荐优秀提案。
3.本年度提案全部办理结束后,向各承办单位征求优秀提案的推荐意见。
4.各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自行推荐一件本年度提案作为优秀提案。
(三)综合评定
专委会工作一室根据各方面的推荐情况,按照评选条件和评选比例进行综合评定,形成优秀提案初选名单,经提案委员会全体会议审议后,报区政协主席会议审议,最终确定的优秀提案报区政协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评选范围与比例
(一)本年度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的提案可参加评选。
(二)优秀提案数为年度提案总数的15%左右。
四、表彰奖励办法
评选出的优秀提案,在每年区政协全会期间进行表彰。表彰以精神鼓励为主,并适当给予物质奖励。
本办法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2012年3月22日修订的《政协北京市西城区委员会关于评选优秀提案的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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